5月10日,县政府党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交流研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学习研讨。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俞天德主持并讲话,吴寿年、张扬、李佐军、李红星、张世明分别作交流发言。
俞天德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无论是因为‘法盲’导致违纪违法,还是故意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否则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条例》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全面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
俞天德要求,要深化纪律学习,强化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通过举办读书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党组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学习环节抓“实”,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学习、作出表率,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把《条例》的学习教育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杜绝出现虚化、浅层化、变形走样,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俞天德强调,党纪学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更要发挥“关键作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树立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用心学纪,提升党性修养;准确知纪,严守纪律规矩;对标明纪,做到自警自省;严格守纪,主动担当作为,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干事创业,推动形成行止有矩、充满活力的生动局面,推动政府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挑大梁”,汇聚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