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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永昌县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永昌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组织机构:县政府机构设置及乡镇政府主要职能情况;县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

2.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其他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

3.政务动态:县政府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活动信息,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开展的重要活动信息;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预算调整公告;

7.政府工作报告;

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2.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13.人事信息,包括招聘录用、人事任免;应急管理信息,包括预警公告、应急预案、通知公告;政务服务信息,包括业务办理、办件进度查询;行政收费、处罚标准、政府采购信息等。

(二)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域名为http://www.yongchang.gov.cn/;

2.县政府新闻发布会;

3.县政府政务新媒体:永昌发布();

4.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

5.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条件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二)不予公开范围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甘肃省永昌县城关镇东大街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邮政编码:737200;

联系电话:0935-7522894。

(四)申请办理

申请人可登录永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栏目“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也可以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1.申请内容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审查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4.申请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提供所需的政府信息;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机构和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办公室是本乡镇、本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本乡镇、本部门(单位)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办公室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县保密局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大街永昌县人民政府四楼409室。

联系电话:0935-7522894。

传真号码:0935-7522894。

邮政编码:737200

电子邮箱:ycxxxgk@163.com (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永昌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大街城投写字楼7楼713室

邮政编码:757200

联系电话:0935-7521857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昌县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关路

邮政编码:737200

联系电话:0935-752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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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5年永昌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坚持正确方向、人民至上、依法公开、底线思维、守正创新,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努力做到政务公开制度更加完备、内容质量有效提升、方式范围精准规范、渠道建设明显加强、数字化转型取得突破、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金昌贡献力量。

一、围绕法定内容强化主动公开

(一)严格规范公开内容发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分层级分领域梳理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并动态调整更新。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考虑拟公开信息的性质、受众、影响期限等因素,科学确定公开的方式范围。推动构建“一级政府一个政策集中发布窗口、网上发布为主其他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格局,便利企业、群众和政策执行机关通过权威渠道获取政策信息。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规范集中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办事指南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制度,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持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时拟对政府信息公开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征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要求,根据立改废情况做好现行有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动态更新工作,对已作废、失效、修订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及时清理。(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科学编发信息公开年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时编发年报,统一年报格式、统一审核把关、统一归集展示,采取图文并茂、数据与案例相结合的展示方式,高质量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科学性、实效性、可读性。(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围绕重点领域深化信息公开

(四)加强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监管制度规则的更新和解读,让企业和群众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加大助企纾困帮扶政策公开力度,持续做好涉企优惠政策文件的公开发布工作,增强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围绕强工业、强科技、强县域行动的实施,深入做好政策公开和发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积极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

(五)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不来即享”政策共享平台功能,精准推送和解读纾困、优惠、奖补等涉企惠企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持续做好税费政策咨询辅导,进一步完善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强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税务分局)

(六)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法规、政策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回应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以信息公开促进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七)加强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深入核查社会关注的典型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培训机构监管,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开。持续做好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八)加强就业稳岗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推送,向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及时传递各类就业支持政策,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提供创业政策和就业供求信息,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持续开展“直播带岗”活动,进一步加大稳岗就业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做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动态公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

(九)加强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围绕9件省政府为民实事涉及市县10件为民实事内容,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的发布,及时公开进展情况。加强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重点民生领域政策推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住房、公共事业、残疾人关爱等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十)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信息公开。调整优化重大传染病防控信息发布机制,多渠道发布重大传染病防控提示政策,及时向群众科普健康知识,公开改善就医体检、便捷群众就诊就医信息,及时准确回应公众关切的重大传染病防治方面的咨询。(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十一)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聚焦强化监督、优化服务、保障权益等目标,科学合理确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持续完善服务事项目录和指南,统筹推进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和咨询窗口建设,持续做好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和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三、围绕群众需求及时回应关切

(十二)提升政策解读宣传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谋划、同步安排。优化政策发布和新闻宣传联动机制,推动做好政策二次传播。重要政策发布前,采取召开政策吹风会、媒体采访等方式,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出台后,通过解读文章、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多角度做好解读,准确传递政策内涵,精准释放政策信号,有效引导预期。要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政策点对点推送服务,不断丰富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专家访谈、简明问答、短视频等适合新媒体传播的解读产品进行解读,实现政策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群众。(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服务意识,严谨办理答复,做到合理合法合规,不断提升答复满意度。对申请公开信息不能提供的,要主动说明理由、阐明原因、指明路径,保持信息公开“零复议、零诉讼”。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单位和工作领域,答复主体单位应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法律咨询和服务机制。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四)推动接诉即办提质增效。紧盯“接得更畅、派得更准、办得更快、用得更好、考得更实”的工作目标,持续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民互动和网络问政等群众诉求渠道,增强群众诉求回应工作的主动性,提高留言答复质量。建立常见问题解答库,定期梳理更新,方便社会公众自主查询。倾听群众企业心声、倾心解决群众企业诉求、倾力办好群众企业实事,对群众企业关心关注、急难愁盼的问题,及时向群众公开政策执行结果,并了解掌握群众的反馈与评价。强化“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应用,切实服务好市场主体、助推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五)加强决策事项公众参与。畅通拓宽政策意见征集、反馈的平台渠道,规范执行网上民意征集、结果集中反馈常态化工作运行机制,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决策事项进行清单化管理,面向企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反馈采纳情况,增强政策针对性有效性。健全完善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及公众评价机制,围绕政策措施的执行过程、细则标准、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方向等,开展政策措施执行效果的公众评价,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数据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所属部门、乡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县、乡(镇)两级政府要把公众参与作为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事项决策及执行的必经程序,充分听取本地群众特别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提升基层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度。(责任单位:永昌县政府办公室)

四、围绕平台管理提升公开水平

(十七)强化政府网站管理。按照政府网站管理规范和标准要求,做好网站信息审核发布、运维管理、安全防护等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强化信息发布源头审核关口,坚决杜绝出现表述错误、链接失效、信息泄密等情况。切实做好政府网站技术支撑,确保栏目布局合理规范、页面标识运用准确、服务功能全面完善,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推动建立由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和政务公开专区组成的多层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牵头单位:县数据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八)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严格落实“周抽查、月检查、季通报”等管理制度,实行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规范报备工作。根据《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第三方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的标准,针对同一单位在同一平台上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不同政务新媒体账号功能相近且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全面清理整合、依法关停注销。持续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政策信息传播格局。(牵头单位:县数据局,责任单位: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九)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持续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完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的查阅检索、打印复印等功能,扩展服务范围,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文广旅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五、围绕责任落实加强工作保障

(二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永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工作。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应上网尽上网、应公开尽公开”。县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度预算中科学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常态化监测等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办公室年内开展专题调研、督查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十一)强化考核评估监督。细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县政府办公室要认真分析政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需要,适时修订完善公开、发布、解读、考核、评议等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十二)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对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要做好分解,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工作动态。(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2024-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永政办发2024〕66号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永昌县2024-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2  


永昌县2024-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2025年永昌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统筹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坚持正确方向、人民至上、依法公开、底线思维、守正创新,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努力做到政务公开制度更加完备、内容质量有效提升、方式范围精准规范、渠道建设明显加强、数字化转型取得突破、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金昌贡献力量。

一、围绕法定内容强化主动公开

(一)严格规范公开内容发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分层级分领域梳理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并动态调整更新。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考虑拟公开信息的性质、受众、影响期限等因素,科学确定公开的方式范围。推动构建“一级政府一个政策集中发布窗口、网上发布为主其他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格局,便利企业、群众和政策执行机关通过权威渠道获取政策信息。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规范集中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办事指南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制度,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于 2025年2月底前修订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持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时拟对政府信息公开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征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要求,根据立改废情况做好现行有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动态更新工作,对已作废、失效、修订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及时清理。(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科学编发信息公开年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时编发年报,统一年报格式、统一审核把关、统一归集展示,采取图文并茂、数据与案例相结合的展示方式,高质量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科学性、实效性、可读性。(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围绕重点领域深化信息公开

(四)加强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监管制度规则的更新和解读,让企业和群众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加大助企纾困帮扶政策公开力度,持续做好涉企优惠政策文件的公开发布工作,增强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围绕强工业、强科技、强县域行动的实施,深入做好政策公开和发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积极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发改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

(五)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不来即享”政策共享平台功能,精准推送和解读纾困、优惠、奖补等涉企惠企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持续做好税费政策咨询辅导,进一步完善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强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工信局、税务)

(六)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法规、政策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回应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以信息公开促进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发改)

(七)加强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深入核查社会关注的典型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培训机构监管,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开。持续做好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教育局)

(八)加强就业稳岗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推送,向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及时传递各类就业支持政策,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提供创业政策和就业供求信息,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持续开展“直播带岗”活动,进一步加大稳岗就业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做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动态公开。(责任单位: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

(九)加强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围绕9件省政府为民实事涉及市10件为民实事内容,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的发布,及时公开进展情况。加强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重点民生领域政策推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住房、公共事业、残疾人关爱等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责任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十)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信息公开。调整优化重大传染病防控信息发布机制,多渠道发布重大传染病防控提示政策,及时向群众科普健康知识,公开改善就医体检、便捷群众就诊就医信息,及时准确回应公众关切的重大传染病防治方面的咨询。(责任单位:卫健)

(十一)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聚焦强化监督、优化服务、保障权益等目标,科学合理确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持续完善服务事项目录和指南,统筹推进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和咨询窗口建设,持续做好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和动态更新。(责任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三、围绕群众需求及时回应关切

(十二)提升政策解读宣传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谋划、同步安排。优化政策发布和新闻宣传联动机制,推动做好政策二次传播。重要政策发布前,采取召开政策吹风会、媒体采访等方式,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出台后,通过解读文章、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多角度做好解读,准确传递政策内涵,精准释放政策信号,有效引导预期。要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政策点对点推送服务,不断丰富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专家访谈、简明问答、短视频等适合新媒体传播的解读产品进行解读,实现政策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群众。(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服务意识,严谨办理答复,做到合理合法合规,不断提升答复满意度。对申请公开信息不能提供的,要主动说明理由、阐明原因、指明路径,保持信息公开“零复议、零诉讼”。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单位和工作领域,答复主体单位应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法律咨询和服务机制。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工作。(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司法局,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四)推动接诉即办提质增效。紧盯“接得更畅、派得更准、办得更快、用得更好、考得更实”的工作目标,持续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民互动和网络问政等群众诉求渠道,增强群众诉求回应工作的主动性,提高留言答复质量。建立常见问题解答库,定期梳理更新,方便社会公众自主查询。倾听群众企业心声、倾心解决群众企业诉求、倾力办好群众企业实事,对群众企业关心关注、急难愁盼的问题,及时向群众公开政策执行结果,并了解掌握群众的反馈与评价。强化“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应用,切实服务好市场主体、助推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五)加强决策事项公众参与。畅通拓宽政策意见征集、反馈的平台渠道,规范执行网上民意征集、结果集中反馈常态化工作运行机制,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决策事项进行清单化管理,面向企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反馈采纳情况,增强政策针对性有效性。健全完善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及公众评价机制,围绕政策措施的执行过程、细则标准、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方向等,开展政策措施执行效果的公众评价,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数据,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所属部门、乡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县、乡(镇)两级政府要把公众参与作为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事项决策及执行的必经程序,充分听取本地群众特别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提升基层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度。(责任单位:永昌县政府办公室)

四、围绕平台管理提升公开水平

(十七)强化政府网站管理。按照政府网站管理规范和标准要求,做好网站信息审核发布、运维管理、安全防护等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强化信息发布源头审核关口,坚决杜绝出现表述错误、链接失效、信息泄密等情况。切实做好政府网站技术支撑,确保栏目布局合理规范、页面标识运用准确、服务功能全面完善,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推动建立由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和政务公开专区组成的多层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牵头单位:数据,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八)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严格落实“周抽查、月检查、季通报”等管理制度,实行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规范报备工作。根据《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第三方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的标准,针对同一单位在同一平台上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不同政务新媒体账号功能相近且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全面清理整合、依法关停注销。持续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政策信息传播格局。(牵头单位:数据,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九)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持续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完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的查阅检索、打印复印等功能,扩展服务范围,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文广旅局、政务服务中心)

五、围绕责任落实加强工作保障

(二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永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工作。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应上网尽上网、应公开尽公开”。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度预算中科学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常态化监测等工作顺利开展。政府办公室年内开展专题调研、督查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十)强化考核评估监督。细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政府办公室要认真分析政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需要,适时修订完善公开、发布、解读、考核、评议等制度。(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对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要做好分解,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工作动态。(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与 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永政办发〔2022〕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6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三季度,我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739条,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平稳、有序,管理水平均有一定提升,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东寨镇、水源镇等单位能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但也有部分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详见附件),特别是县教育局的微信公众号“永昌教育发布”,7月份、9月份信息更新不及时被省、市通报,给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检查发现部分乡镇、部门信息内容保障重视不够,存在信息内容更新超过规定时限未及时更新信息等情况。个别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执行未公开,个别乡镇对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未公开。

(二)政策解读不到位。上级部门出台的政策及其解读未及时转载,政策及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落实不到位,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比例低。

(三)内容审核不严谨。部分单位信息内容审核发布不严,存在错别字和表述性错误,关键词语表述错误且多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肩负起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建立重点工作的执行、公文类和政策类文件印发与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助力永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提高政策落实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重视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围绕各类高频政策事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多种形式解读,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水平。要认真梳理现行的履职依据,在11月底前集中统一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章。

(三)加强移动端信息发布,提升公开信息知晓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在移动平台上公开信息的力度,公开信息全部发布在“爱永昌”客户端上,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建立集政策宣传、政务公开、为民服务、互动交流为一体的主流阵地。继续推广“爱永昌”客户端的下载安装,不断提高“爱永昌”客户端安装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知晓度。县融媒体中心要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与“爱永昌”客户端信息互联互通,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信息公开体系。

(四)加强信息审核巡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时间关,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度、时效性和有效性。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加大公开信息中存在的敏感性表述错误、错别字和死链、断链、暗链、服务不实用等问题的整改力度。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公开不主动、不及时的定期不定期予以通报。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22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持续提升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指标》)要求,省政府办公厅近期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9月10日,全省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386家。其中,省级政府网站43家,市级政府网站257家,县级政府网站86家。

总体来看,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网站常态化监管工作稳步推进,但信息发布、功能建设、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务公开和解读回应待加强。检查发现,部分网站存在动态要闻类栏目更新不及时、空白栏目问题;部分网站政策解读比例和解读关联度较低。

(二)网站运维建设水平需提高。检查发现,个别政府网站部分栏目页面头部区域未展示网站名称。部分网站存在链接不可用、站内搜索功能不实用、页面标签不规范或主流浏览器不兼容等问题。个别网站互动交流栏目仍未实现统一注册登录功能。

(三)各类留言回复率和网民评价满意度待提升。检查发现,部分市州留言办理时效性较差,部分部门和县区存在超期答复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网站日常信息发布、重要政策文件的宣传、公开和转载等内容保障工作。对于本地区、本部门发布的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材料,提高解读比例和解读关联度,持续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水平。

(二)切实做好网站常态化监管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和运维保障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和人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出现栏目未及时更新和空白栏目等问题。要严格按照《检查指标》要求,对全站范围内的网站头部底部标识、页面标签、网站链接等进行定期巡检,持续完善优化网站功能性建设。

(三)全面提升网上办事便捷性和留言办理时效性、满意度。各地各部门要不断优化网上办事服务环节,不断规范和完善网上办事指南,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网上办事服务体验。要督促网民留言承办单位完善留言办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留言办理答复的时效性和网民满意度,切实改进工作效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认真落实“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3个工作日内审核答复制度。

(四)全力做好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工作,要健全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审核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杜绝出现一般性表述错误和错别字等情况。要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能力,做好网站安全定级、备案、检测评估、整改和检查工作。要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做好域名安全性能检查工作。


(此件有删减)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3日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永政办发〔2022〕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6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三季度,我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739条,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平稳、有序,管理水平均有一定提升,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东寨镇、水源镇等单位能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但也有部分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详见附件),特别是县教育局的微信公众号“永昌教育发布”,7月份、9月份信息更新不及时被省、市通报,给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检查发现部分乡镇、部门信息内容保障重视不够,存在信息内容更新超过规定时限未及时更新信息等情况。个别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执行未公开,个别乡镇对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未公开。

(二)政策解读不到位。上级部门出台的政策及其解读未及时转载,政策及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落实不到位,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比例低。

(三)内容审核不严谨。部分单位信息内容审核发布不严,存在错别字和表述性错误,关键词语表述错误且多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肩负起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建立重点工作的执行、公文类和政策类文件印发与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助力永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提高政策落实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重视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围绕各类高频政策事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多种形式解读,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水平。要认真梳理现行的履职依据,在11月底前集中统一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章。

(三)加强移动端信息发布,提升公开信息知晓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在移动平台上公开信息的力度,公开信息全部发布在“爱永昌”客户端上,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建立集政策宣传、政务公开、为民服务、互动交流为一体的主流阵地。继续推广“爱永昌”客户端的下载安装,不断提高“爱永昌”客户端安装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知晓度。县融媒体中心要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与“爱永昌”客户端信息互联互通,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信息公开体系。

(四)加强信息审核巡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时间关,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度、时效性和有效性。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加大公开信息中存在的敏感性表述错误、错别字和死链、断链、暗链、服务不实用等问题的整改力度。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公开不主动、不及时的定期不定期予以通报。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指标》)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在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的基础上,针对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5月中旬组织开展了网站专项检查,对全省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所有栏目,如概况信息、通知公告、信息公开、数据发布、政策文件、专题专栏等各类栏目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6月10日,全省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382家(永久下线138家,临时下线3家,划出监管范围1家)。其中,省级政府网站43家,市级政府网站253家,县级政府网站86家。

通过对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检查,发现不合格网站3家,总体合格率99.2%。其中,兰州、嘉峪关、金昌、酒泉、张掖、武威、白银、天水、庆阳、定西、陇南、甘南、临夏等市州合格率为100%。

总体来看,全省政府网站监管水平和健康运行水平均有一定程度的提升,但仍要重视信息发布、办事服务、互动回应、功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保障能力有待提高。检查发现,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概况信息、专题专栏三大类栏目更新不达标问题较为严重。个别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格,存在错别字和表述性错误。

(二)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检查发现,部分政府网站存在解读比例及解读关联薄弱的问题。

(三)网站互动服务有待提升。检查发现,个别网站存在留言办理周期超过规定周期的情况。

(四)网站功能建设有待加强。检查发现,部分网站站内搜索功能仍存在搜索稿件无法在搜索结果首页展示、搜索结果未进行分类展现等问题;部分政府门户网站未实现统一登录和一号登录;部分网站页面标签不准确、不完整。个别网站底部功能区未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管理责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大信息发布审核力度,加强网站内容监管,针对性地解决当前网站信息发布不准确、栏目更新不及时和空白栏目等问题。同时,要加强网站自查,定期对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网页链接的可用性进行常态化监测。

(二)重视政策发布与解读回应,提高解读比例。各地各部门要重视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围绕各类高频政策事项,加大宣传力度,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多种形式解读,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水平。

(三)畅通互动渠道,提升网民留言答复质效。各地各部门要在网站规范建设互动平台,确保互动渠道真实有效;要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指定专人办理网民留言,确保留言办理工作运转及时高效,同时要做好留言答复数据统计公开工作。

(四)完善网站功能建设,提升网站服务水平。各地各部门要按要求开设办事服务栏目,规范办事指南和页面标签信息,统一页面底部功能区标识信息;网站站内搜索功能,除了满足基本模糊搜索功能外,还应不断优化“搜索即服务”“向下搜索”等功能。按照《检查指标》要求加快完成统一登录和一号登录建设,不断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

(五)加强信息内容建设,提升网站信息发布质量。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整改。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制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力度,拓宽网站传播渠道。对历史栏目及时归档,对无力运维栏目及时优化整合,着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提高我省政府网站建设水平。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4日       


(此件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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