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办发〔2022〕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永昌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2022年永昌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重点任务,着力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提升解读质量、推动职能转变、强化监督保障,全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作用,助力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
一、紧盯发布内容,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规范发布主动公开内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11月底前集中统一发布现行有效规章,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及时做好动态调整更新。优化政府公文主题划分,规范文本格式,优化下载功能,政策文件栏目设置单独搜索功能。按时按要求制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责任单位: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参照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章的工作要求,2022年12月底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完成清理更新工作。初步建立县级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并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做好依申请办理答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积极主动做好与申请人沟通,坚持有求必应,对申请公开信息不能提供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阐明原因、指明路径。要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复议、诉讼案件。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对集中的发改、财政、人社、住建、统计、医保等部门,要探索建立法律咨询和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强化政府网站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严格落实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健全完善网站管理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应用,2022年底前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级各部门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加大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监测分析和全省政务新媒体协同宣传平台,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规范报备审核流程,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杜绝瞒报漏报、建而不管、失管脱管等问题发生。加大政务新媒体宣传稿件的发布转载力度,提高信息发布的原创比例,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加快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用好全省政务新媒体协同宣传平台,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的权威声音。(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六)加强公开专区建设和政府公报编制。继续推动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完善永昌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在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场所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拓展县政府公报选登内容,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拓宽数字公报传播渠道,强化政府公报数字化服务功能。优化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和数字化利用。(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文广旅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
(七)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82号)要求,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涉及信息的公开情况,进一步梳理具体公开内容,做好所属部门标准目录相关内容的发布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基层单位公开页面及栏目内容保障,完善所属部门、乡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八)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县级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主管职责,严格执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参照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上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制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而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立即通报,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永昌分局)
二、紧盯民生实事,深化重点领域公开
(九)加强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持续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围绕推动实施强工业、强科技、强县域行动,主动做好政策公开、解读和发布工作。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存在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难点”问题,不断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积极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十)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法规、政策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于重大建设项目的关切,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大民生领域,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以更加有效、更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推动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十一)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各类信息的审核发布制度,加大相关政策解读力度,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发布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管理和协调保障,规范流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切实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影响当事人正常生活。(责任单位: 县卫健局,各乡镇)
(十二)加强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省上对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措施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关注的典型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开展深入核查,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的集成式公开,并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持续做好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十三)加强就业稳岗信息公开。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讲推送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及时将政府出台的灵活就业支持、创业扶持等政策传达至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加强稳岗扩就业政策的解读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做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动态公开。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四)加强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围绕省政府9件为民实事、市政府10件为民实事和县政府10件为民办实事,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的发布,及时公开实事进展情况。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多渠道发布不动产登记改革便民举措和实施效果。及时发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阶段性进展,持续做好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做好医保药品和服务目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配套医保报销政策调整发布工作。(责任单位: 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三、紧盯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十五)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发布的政策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解析、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简明问答、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多制作适合新媒体传播的解读产品,让企业和市场主体掌握政策、吃透政策、用好政策。做好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责任单位: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六)拓宽政策推送渠道。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范围、全领域、集中式推送政策,形成平台公开和新闻发布的叠加效应。积极搭建面向社会和市场主体的统一高效的政策信息获取平台,不断完善“政策库”“企业库”,严格落实“一企一策”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政策进企业、政策进园区”等活动,及时面向中小微企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精准推送涉企惠企政策。(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七)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结果。进一步整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民互动和网络问政等群众诉求渠道,增强群众诉求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建立常见问题解答库,定期梳理更新,方便社会公众自主查询,提高留言答复质量。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群众公开政策执行结果,并了解掌握群众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共性问题,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助力政策完善,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紧盯公众参与,积极转变公开职能
(十八)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持续推动政策咨询窗口建设,进一步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站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功能,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积极推动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推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九)畅通决策事项公众参与渠道。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力度,优化政策意见征集平台,在政府网站设立“决策草案意见征集”专栏,面向群众和企业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公布意见征集、反馈、采纳情况。引入企业代表和专家事前评估机制,切实增强制定政策的针对性操作性。逐步建立政策措施执行效果的评价机制,围绕执行过程、细则标准、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方向等开展公众评价。(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十)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标准,健全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紧盯监督考核、严格落实责任保障
(二十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县政府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组织或主持召开专题会议1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全面依法履职。县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度预算中科学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常态化监测等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十二)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和监督力度。结合《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完善工作考核标准,探索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结果,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问题台账,按时整改销号。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推进、监督力度,按照《永昌县盯落实抓作风督查检查考核办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十三)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细化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实时跟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