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18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762条(政策解读信息206条、回应关切信息101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5256条,网站总点击量达233.65万余人次,新媒体点击量达329.8万人次。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项目信息33条、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信息39条、教育信息57条、稳岗就业信息163条、医疗卫生信息49条、民生保障信息384条,生态环境信息9条、应急管理信息17条。三是做好重要政策信息转载发布,组织全县政务新媒体转发信息113期,3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合法、便民的原则,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提供的积极提供,不能提供的依法做好答复说明,切实提高答复质量,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6件,办结率100%。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接受行政申诉及举报案例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及时更新“立、改、废”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1件,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文22件,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6件,现行有效2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调整“重大民生信息”栏目1个,增设“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进行时”栏目1个,二是加大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规范报备审核流程。三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在“村务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四是持续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持续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的查阅检索、打印复印等功能,扩展服务范围,提高政务服务的便利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组织召开1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全县10个乡镇、23个部门编制了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制定印发了《永昌县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靠实信息公开审核发布责任,明确任务目标,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活动,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岗位人员调整频繁,队伍稳定性不足;一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覆盖面与精细度有待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在时效性和规范化方面仍有差距;政策解读形式相对单一,内容深度和可读性需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强化人员培训,健全岗位交接机制,着力稳定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补齐重点领域信息短板,推动公开内容更加系统、精准;加强基层指导,提升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创新解读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同时,持续完善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本报告电子版通过永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网址:https://www.yongchang.gov.cn/zwgk/zfxxgkzn/index.html)全文公开。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5-75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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