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规章、公示公告、预算决算公开、惠民政策等各类动态信息155条。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受理各类信访件81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合法、便民的原则,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提供的积极提供,不能提供的依法做好答复说明,切实提高答复质量,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接受行政申诉及举报案例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及时更新“立、改、废”的政府信息,建立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报送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县委和县政府统一部署,围绕永昌县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专栏和“爱永昌”APP发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待加强宣传推广。

2025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也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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