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现公布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公开基础。县统计局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责任股室具体实施”的三级责任体系。制定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将责任明确到具体股室和人员。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所有公开内容合法、准确、规范,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失泄密或舆情事件。

(二)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数据公开。紧紧围绕统计核心职能,突出经济运行数据公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有“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统计执法监督”等规范栏目,按月或按季度及时发布全县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运行分析,实现统计数据集中规范发布与一站式查询。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数据,主动解读回应,及时解答公众关切。全年在县政府政务网站、“爱永昌”县级主流媒体主动公开发布200余条政务信息,其中:县政府政务网站发布经济动态、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公示公告、预算决算等各类政务信息26条;“爱永昌”县级主流媒体发布各类信息200余条。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公众权利。坚持合法、便民的原则,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提供的积极提供,不能提供的依法做好答复说明。截至目前,我单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四)加强平台建设,优化公开渠道。持续优化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和内容保障。根据《条例》和上级指引,梳理并发布了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了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渠道和责任主体。目录涵盖了机构职能、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信息、年度报告等核心内容。

(五)强化监督保障,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编制、公开、存档及三级审核等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程序公开,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督促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重点围绕《条例》理解、依申请公开实务和数据发布规范等内容,有效提升了队伍的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的深度与解读方式有待创新。统计调查、数据分析等政策法规及数据解读材料形式较为单一,运用案例、图表、短视频等可视化、通俗化方式进行深度解读的能力有待加强。

2.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赖政府门户网站,在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多元化平台拓展影响力方面探索不足。

(二)改进措施:

1.强化数据发布与创新解读。在按月、按季发布经济运行数据的基础上,加强运用动漫、短视频、图文解析等新媒体形式,提升解读的精准性和吸引力。

2.拓展公开渠道与形式。积极探索利用“爱永昌”APP等县级主流媒体或其他平台,发布信息、互动交流,扩大统计信息的传播覆盖面和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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