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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金昌市决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0名,其中:市直53名,永昌县16名,金川区1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金昌市2025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对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紧缺专业和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不受岗位计划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全年常态化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主修专业进行报名。
(三)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大学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45周岁及以下。全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紧缺专业和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根据学习和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或停止聘用:
(一)因违纪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三)未能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造假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六)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各类订单、定向、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和留学生。
(七)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
(八)近年来参加全市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招录等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放弃资格不满5年,或违反相关规定辞职离岗的。
(九)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十)其他不适宜引进的。
三、报名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8日24:00结束。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关注“金昌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报名”填报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以“姓名+岗位代码”打包命名后,提交至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也可根据“金昌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和金昌党建网发布的外出引才小组行程信息,携带纸质报名资料现场报名(需同步网上填写信息)。
4.报名资料。所有报名人员应真实准确提供报名资料,其中:
(1)往届毕业生提供:①《金昌市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③全学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附教育部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④在校成绩单或者学业成绩证明;⑤个人征信记录;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在考察程序前提供)。
(2)2025届毕业生提供:①《金昌市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③上一学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附教育部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④在校成绩单或者学业成绩证明;⑤就业推荐表(格式不限,按照本校统一制定的学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并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⑥个人征信记录。
报名材料上传格式为彩色PDF扫描件。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期间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无法联系上报名人员而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市委人才办根据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客观、公正、及时地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话、邮件对资格审核结果及时进行反馈。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符的,取消引进资格。对无符合条件报名人员的特别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通过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发布补充公告等方式动态引进,直至招满。
(三)考核
考核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专业能力、岗位适应程度、文化素养及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引进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对计划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考核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经市委人才办研究同意后,可采取降低开考比例和划定最低分数线相结合的办法开展面试考核。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大类一致或专业相近的原则,集中统一进行分组面试考核。其中:报考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还需进行专业能力考核,考生考核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6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40%;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考核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学校层次、职称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无优先情况时可进行加试。
对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紧缺专业和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不受岗位计划和开考比例等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按程序择优引进。
四、优惠政策
(一)编制及工资待遇
引进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纳入金昌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职称晋升
1.引进人才工作满一年后,考核为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认定为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考评结合类除外);考核为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两年的可认定为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考评结合类除外)。
2.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本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规定比例申请特设岗位,实行另册管理、专岗专用;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引进并认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在评聘职称时可不受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三)住房保障
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年内享受免租“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市直单位人才公寓配套有集日常生活、学习、就餐、健身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高标准人才服务中心。
(四)购房补贴
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金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最高6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40万元,“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6万元。
(五)项目扶持
优先支持引进人才实施重大项目课题,可给予5万元—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参加“陇原之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计划。
(六)子女入学
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处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处在学前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在市内公立幼儿园就读。
(七)配偶就业
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根据本人申请及其配偶学历、专业、经历等实际情况,安排其配偶到市内企事业单位工作。
(八)落户政策
引进人才配偶、父母、子女或重要亲属自愿落户金昌的,由公安部门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父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九)高层次人才岗位补助
对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按以下标准发放年度岗位补助:市级拔尖人才项目和高技能人才项目入选者每人每月1000元;博士每人每月1200元。对三年综合考核等次为优秀的高层次人才,除发放年度考核岗位津贴外,一次性给予10000元奖励。
具体优惠政策按照《金昌市人才发展“授权松绑”政策清单》、《金昌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市企融合聚力打造新时代人才发展共同体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监督电话如下: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935-8230879
六、联系方式
单 位:中共金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835室
电 话:0935-8237627
邮 箱:gsjcswrcb@126.com
联系人:陈老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岗位表和报名表
中共金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来源:金昌党建网“金昌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金昌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5.大学专科、本科生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9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2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以岗位简表中要求的条件为准。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报考人员,按照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特别提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研究生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设置;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等要求设置。专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等要求设置。
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由市招聘办审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7.服务期、任职期、证件有效期、户籍转入时间和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金昌市域内已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一)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二)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面向金昌市“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的岗位招聘对象如下: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进村(社区)计划”项目工作人员。
2.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指参加甘肃省统一考试录取到县区从事教育、医疗、社保、农技推广、畜牧和文化旅游等项目的工作人员。
(四)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金昌市域内符合条件的现在岗的社区工作者。
(五)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金昌市域内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书记(主任)和“乡村振兴专干”兼村文书。
(六)面向残疾人招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金昌户籍残疾人,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能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其他身体条件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要求。其中:听力残疾的人员,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较好耳3米内应当能够听到谈话,且言语能正常交流。报考者报名时,须在报名页面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残疾类型级别、具体情况和情形等,可参考《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1年第2号公告,GB/T26341-2010)填写。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cs.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金昌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参加甘肃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5年3月1日(星期六)9∶00至3月7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办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3月1日(星期六)9∶30至3月8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3月7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招聘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5年3月1日(星期六)9∶30至2025年3月9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通过审核的拟减免考试费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残疾人证件等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7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70号408办公室)进行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7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9∶00至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信息删除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二)笔试地点
以《准考证》标明的地址为准,考点均设在金川区。报考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以及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金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五、资格复审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对于无竞争性岗位,笔试总成绩不低于使用同一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和岗位条件及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及岗位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须不低于使用同一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
2025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资格复审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时间、地点、方式等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金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对原插花型贫困县永昌县的招聘岗位和专业性强的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1:2。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招聘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1∶3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聘计划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1∶2。无竞争性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使用同一面试试题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包括幼儿教师岗位、金昌市业余体校英语教师岗位、金昌开放大学计算机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以市招聘办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满分100分。
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时长为1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面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以面试通知为准,考点均设在金川区。
七、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
综合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金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人员在参加体检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九、考察、公示
在金昌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招聘办对考察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环节不再递补。
市招聘办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予聘用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金昌人社微信公众号,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市招聘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8212560、8212207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0278、8525772、8507219
系统技术支持:4000010370
金昌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7日
根据《2024年永昌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等规定,经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任清玥等16名同志(名单见附件)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若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实名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核实,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无影响聘用的问题,将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5-7521857(永昌县司法局)
0935-7526116(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35-7582008(永昌县纪委监委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4年永昌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永昌县司法局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日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永昌县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辅警50名,其中:男性46名,全部为勤务辅警;女性4名,全部为文职辅警,由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二)具有金昌市户籍;
(三)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勤务辅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报考文职辅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男性净身高165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单侧矫正视力4.8以上,五官及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面部无明显性疤痕、胎记等,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严重扁平足,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无精神性疾病;
(六)热爱公安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敬业奉献精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曾被判处刑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终结的;
3.本人曾受到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本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之前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 本人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7.本人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尚未终结的;
8. 本人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9.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金昌市公安系统在职辅警报考未经所在单位同意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七)符合下列条件的之一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只能加分一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永昌县公安局办公楼五楼公安文联活动中心(505室)。
3.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退伍证等原件、复印件及加分项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6张,同时提供电子照片(PNG或JPG格式,大小为10-200KB,蓝色背景)。同时提前下载填写《2024年永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时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当场说明理由,退回所提供证件。如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除需提供应聘人的上述证件资料外,还需携带报名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可更改。
(二)笔试
1.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汉语作答,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 “永昌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面试
1.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按各岗位计划人招聘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小数点后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确定),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1:1.5的比例时,按照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体能测试
1.进入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试分别测试以下项目: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4.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4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5′3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50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5″4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5′4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5厘米为合格。
体能测试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下列方式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男性和女性应试者总成绩分别单独计算排序。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优先聘用条件”确定名次,均无“优先聘用条件”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总成绩确定后,在 “永昌公安”微信公众号对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六)体检
1.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须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缺额的,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
2.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核工作办法》和本公告中不符合报名应聘情形开展,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及岗位适应程度。
3.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先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问题,按相关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本次聘用辅警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聘用后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主动离职的,由个人承担培训费和服装费。
2.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续聘。
五、管理及待遇
(一)人员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实行合同管理。
(二)管理培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业务培训。
(三)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依据《永昌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80%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执行标准为:基本工资2800元/月,岗位工资(文职辅警100元/月,勤务辅警200元/月),值班补贴180元/月(按照考勤核算);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后,计发工龄工资和层级工资,其中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层级工资每晋升一个层级每月增加200元。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通过“永昌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永昌县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公告由永昌县公安局会同永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935-5836042(永昌县公安局)
0935-7526116(永昌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935-7582008(永昌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4年永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永昌县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根据《2024年永昌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永昌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考试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公布及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详见附件)。
二、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若考生和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报到地点,证件不全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准与外界联络,禁止亲友陪同;考生不得佩戴金银首饰,所携带的手机等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漏个人姓名或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数额按医院标准收取,须增检项目的费用,另行收取。
5.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6.体检表由工作人员传递、保管,考生不得擅自翻阅。
7.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合理饮食,避免剧烈运动,做好个人卫生,禁止饮酒。体检前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8.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不得佩戴隐形眼镜。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体检时须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9.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经永昌县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专班核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
联系电话:0935-7521857(永昌县司法局)
0935-7521551(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35-7582008(永昌县纪委监委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永昌县司法局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
根据《2024年永昌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2024年永昌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永昌县司法局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