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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
2024年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归类、公开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有效增强了科技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条。其中:本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发布退役军人动态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防止出现表述错误、泄密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发布,全面、准确地反映退役军人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幸福感、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方面。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创造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还不够多,信息公开形式仍需不断拓展等。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宣传,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2]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