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37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535条。一是扎实做好重大政策文件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解析、短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等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73条。二是切实提高回应关切水平。进一步整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民互动和网络问政等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受理各类信访件6501件,办结率99.85%。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围绕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发布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信息32条、扩大有效投资信息93条、教育信息54条、稳岗就业信息106条、民生保障信息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合法、便民的原则,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提供的积极提供,不能提供的依法做好答复说明。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已全部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及时更新“立、改、废”的政府信息,建立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台账,优化政策文件发布格式,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结构,强化政府网站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二是加大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规范报备审核流程。三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涉及信息的公开情况,继续完善17个部门,10个乡镇,17个社区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村务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四是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持续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的查阅检索、打印复印等功能,扩展服务范围,提高政务服务的便利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总结、年度有报告、日常有监督”工作机制。二是积极配合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按照省政府开展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找准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三是抓好业务培训。举办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对全县各部门、乡镇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乡镇、各部门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部分是办公室人员兼职且变动频繁,工作缺乏延续性和专业性,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工作力量薄弱,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上转载上级解读内容较多,解读本级政策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

2024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政府重点工作、决策部署、民生政策等内容的政策解读;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本报告电子版通过“中国.永昌”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全文公开。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5-7560723)。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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