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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社保〔2024〕1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永昌县2025年度拟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第四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1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异议,请致电永昌县人社局。
联系人及电话:县社保中心 李巧红 0935-7530091
附件:永昌县2025年度拟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第四批).xlsx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5日
根据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的文件精神,拟拨付12家单位2025年四季度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现将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点: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5-7522371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4日
依据金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金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管理规程的通知》(金医保发〔2024〕85号)第十五条“参保人员应在复审期限截止到日前3个月内申请复审,复审期间仍按原病种继续享受相应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申请的,复审期限截止后不再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复审流程与申请流程一致,复审结果确定后,按照复审结果执行。病种复审期限统一从2025年1月起重新计算,复审期限为长期的除外。”自2025年11月1日起,我县职工和城乡居民原已认定为肺结核、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白血病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四种一年期门诊慢特病病种的患者,请按照要求到金昌市门诊慢特病病种资格认定医院进行复检,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待遇。现就有关复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病种及资料要求
肺结核、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白血病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资料详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2月25日
三、复审定点医疗机构
永昌县人民医院、金昌市人民医院、金昌市中心医院,具体经办窗口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永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0日


“和谐金昌”民生综合保险是市政府2025年为民实事项目之一。为切实提高“和谐金昌”民生综合保险政策知晓率,推动为民实事项目落实见效,11月4日,永昌县财政局联合人保财险永昌支公司召开永昌县“和谐金昌”民生综合保险项目培训会。全县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社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共70多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围绕保险项目的政策背景、保险条款解读、理赔流程与操作、风险管理与预防、政策解读与法规等内容展开。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推动“和谐金昌”民生综合保险项目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永昌县财政局将会同各部门、各单位与人保财险永昌支公司密切协作,强化宣传教育和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和谐金昌”民生综合保险切实发挥“安全网”作用,助力构建更有温度的民生保障体系。
社保基金不仅是关乎个人切身利益的“保命钱”“救命钱”,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资产,因此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变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永昌县人社局不断夯实根基,创新思路,提升效能,构建起一整套风险防控体系,多措并举牢筑社保基金“安全网”,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
筑牢思想防线,提升干部素质。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和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社保警示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引导干部职工敬畏法纪、遵守法纪、守住底线,进一步筑牢拒腐防线。同时建立传帮带工作机制,每月开展社保业务大讲堂,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业务经办能力,减少业务经办中的误办漏办,培育业务多面手。
完善内控制度,构建防控体系。筑牢业务、财务、内审稽核“三道防线”,强化构建事前预防控制、事中在线核验、事后稽核检查的风险防控体系。规范经办行为、优化经办流程,加强对各个经办管理环节的检查监督。完善业务财务对账制度,确保财务、业务、银行数据的真实、完整和一致性。
整合共享数据,强化核查力度。严格落实“四比对一报告制度”,加强跨险种、跨业务和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每月发放待遇前,充分运用比对系统及公安、民政、司法、卫健、乡镇社区等部门的数据,做好数据核验比对工作,对发现的疑点数据认真核实、及时停发待遇,防止社保基金“跑、冒、滴、漏”。
丰富认证方式,加强宣传引导。采用“线上+线下+特殊服务”模式定期对享受待遇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线上可通过“甘肃人社认证”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认证,线下可在社保经办大厅、社区或村委会等地点进行认证,对于高龄、失能等特殊群体进行上门认证服务,对超过一个周期未认证的享受社保待遇人员及时暂停发放待遇,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同时多渠道多样化举办社保宣传活动,向社会大众宣传社保政策,增强群众的法纪意识和诚信意识,共同营造守法诚信的社会氛围,降低违规冒领社保待遇的风险。
永昌县人社局将持续完善“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机制,将教育、制度、技术和监督深度融合,切实维护好社保基金安全,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5号)的规定,现将2025年10月拟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0935-7530091。
如无异议,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后将对申请职工办理补贴手续。
附件:永昌县参保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资格公示.xlsx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