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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俞天德主持召开全县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金昌市推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梳理当前全县审计整改堵点难点,逐项剖析问题根源、细化攻坚举措。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何忠山,副县长毛焕泽参加。
俞天德强调,要全面梳理。各责任单位要对审计反馈所有问题逐项起底、全面摸排,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盲区,针对单个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精准厘清涉及人员、事项、项目、资金,贯通溯源排查、整改落实、长效巩固全流程,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坚决杜绝碎片化、表面化整改。要系统研究。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职责,以刚性约束压紧整改责任;政府系统要坚持实事求是,深挖问题背后体制机制短板,同步落实整改措施、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紧盯资金监管、项目招投标、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管控等关键环节,坚持以点带面,做到整改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要精准整改。坚持“快” 字当头但不盲目求速,立足客观实际分类推进整改,能够立行立改的即刻清零,短期难以处置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划定刚性整改时限,严防虚假整改。审计、财政系统要发挥专业优势,全程做好整改业务指导,分层分级严格审核把关整改方案,从源头规避整改措施空泛、标准不严等问题,切实提升整改质效。要联合发力。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摒弃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打破部门壁垒、杜绝本位主义,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同向发力,以严实作风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俞天德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本次审计整改为契机,做到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既要抓实当下问题清零整改,更要健全常态化监管、规范化运行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县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行政履职全链条规范提升。
6月10日,永昌县召开2026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十四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九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十六届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2024、2025年度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解读了《甘肃省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通报了2026年度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强化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贯穿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过程,增强大局意识,践行政治使命,善于从经济监督中发现政治问题。要聚焦权力规范运行,强化对“一把手”的深度监督,统筹组织项目实施,高效配置审计资源,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抓牢审计整改,有力促进全县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势,进一步健全完善共商共谋、整体联动、互通共享的合作机制,更好发挥好齐抓共管的作用,切实把审计成果转化为监督利器,为永昌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25年以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持续巩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格局,履行监督检查跟踪职责,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以更高层次、更大力度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力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全县各有关部门坚持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实践,紧盯财政预算执行、政策措施落实、经济责任履行等重点领域,扎实推动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审计整改成效显著。
一是高位推动促整改。县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主任、副主任对审计专报、审计报告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报第一时间作出明确批示40余次;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多次听取审计整改情况,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常态化督促落实,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强力推进。二是分级管理压责任。各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分管领域发现问题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压实监督管理责任;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审计部门从严落细督促检查责任,形成紧盯问题精准改,上下联动一起改,举一反三长效改的责任机制。三是协同贯通提质效。县委审计办会同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整改专项督查,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强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监督力量的融会贯通,不定期向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提供审计查出问题台账,延伸整改监督链条,形成督促整改合力,推动整改见实见效。四是真抓实改显成效。截至2026年3月5日,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27个项目查出25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80个,其余70个问题尚在整改期限内48个、逾期22个,整改完成率90%。通过整改,收缴追回财政资金3122.13万元,督促下拨财政资金1857.05万元,盘活及调整账务140.89万元,规范管理相关资金12.77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44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共查出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7个,整改完成率94%,规范管理相关资金9.73亿元。
一是在预算编制方面,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县财政局严格执行预算法,将上年结余资金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按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备案。
二是在预算执行方面,针对未按进度核拨超长期特别国债的问题,县财政局收回项目资金1710万元,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支付资金;针对个别单位违规向实有资金账户拨款、部分印刷资料未按要求备案、未按财务管理规定支出资金的问题,县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与安全性,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是在政策落实方面,针对2024年强科技行动部分指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县财政局会同县科技局紧盯目标任务,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积极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针对以工代赈项目使用符合条件人数占比偏低、未按规定使用县域内农村劳动力的问题,县财政局督促有关乡镇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细化实化以工代赈务工岗位、劳务报酬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针对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工资的问题,县财政局督促收回2023年至2024年违规发放的护林员劳务报酬1万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是在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方面,针对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的问题,县财政局督促3家单位补记价值78.52万元固定资产,完善资产台账管理;针对发票未如实开具的问题,县财政局督促2家单位补开税务发票2.98万元;针对专项资金使用、财务报销、凭证附件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督促4家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使用相关资金16.72万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是在项目管理方面,针对项目进展缓慢、未及时验收投入使用和已完工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4家单位于2025年9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共查出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规范管理相关资金84.38万元。
针对开具的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问题,1家单位已追回不符发票资金1.79万元,按照实际经营业务情况重新开具发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人(次);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1家单位已督促下属事业单位补记固定资产0.43万元;针对公务卡结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1家单位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制度,为局机关需公务出行的人员办理公务卡18张;针对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1家单位已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支出培训费用13.58万元;针对应缴未缴印花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的问题,2家单位已向县财政足额上缴8.79万元;针对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即开工建设的问题,已于2025年7月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通过专家评审。
(三)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1家国有企业2024年度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查出1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3个,整改完成率93%,规范管理相关资金9867.28万元。
一是在财务报表真实性方面,针对收入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问题,已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补记账务5374.67万元;针对未计提坏账准备、未计提法定公积金的问题,已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和法定公积金349.13万元。
二是在收入支出合规性方面,针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将专项贷款用于借款和发放职工工资的问题,已收回相关子公司借款、退回工资款1140.91万元;针对大额资产游离账外的问题,已将资产780.23万元计入固定资产;针对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已按规定足额缴纳税款8.18万元;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约谈相关负责人,并督促补记固定资产2041.27万元;针对公务接待费管理及差旅费报销审批不严格的问题,已加强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和差旅费管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是在内部控制有效性方面,针对未按规定设立监事会机构的问题,已经公司支委会、董事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修订内容,撤销了公司监事会和监事,成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修订了公司章程,报县财政局审批备案;针对票据管理、合同管理和房屋出租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通过加强票据统一领用和登记、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发布招租广告等措施完成整改。
(四)重大政策措施执行和民生领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度至2024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殡葬领域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永昌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跟踪审计3个项目共查出2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9个,整改完成率73%,规范管理相关资金1199.19万元。
一是在2023年度至2024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中,针对2个乡镇未经批准占用国有土地的问题,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研究、永政土发〔2025〕44号和永政土发〔2025〕48号批复,将45.59公顷国有土地转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建设用地;针对部分搬迁户缺失不动产权属和产权证明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督促相关乡镇取得地籍调查结果,为农户补充不动产权属证明、办理不动产登记;针对补助资金拨入代发户存在风险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督促相关乡镇完成了78户搬迁户旧宅拆除,支付搬迁补助资金751万元,对2户搬迁意愿发生变化的做出调整并将补助资金20万元退回县财政;针对2024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旧宅宅基地复垦复绿工程未实施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完成总体工程量的80%,其余部分待具备施工条件后进一步开展复垦复绿工作;针对未按时限拆除旧房、未验收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督促相关乡镇于2025年12月完成了2023年度旧宅拆除和2024年度乡镇自验、县级验收工作;针对搬迁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档案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按要求完善信息系统数据,督促相关乡镇完善“一户一档”资料并装订归档;针对资金闲置未及时收回统筹安排的问题,已于2025年9月将闲置资金10万元收回并上缴县财政。
二是在殡葬领域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项目中,针对项目资金滞留的问题,1家单位拨付项目资金22.21万元;针对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已于2025年7月完成了财务决算批复。
三是在永昌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中,针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相关乡镇已于2025年10月支付镇区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工程款335.98万元;针对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的问题,2个乡镇均于2025年8月完成项目竣工;针对档案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县住建局已督促相关乡镇完善“一户一档”资料并装订归档;针对重复享受惠民政策的问题,已对重复享受的住户进行热风机拆除。
(五)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金昌市永昌县东大河南坝路至入河口段河道治理工程、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学楼及综合楼建设PPP项目2个跟踪审计项目,永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写字楼建设项目、永昌县2019年度旧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县城安全供水提升改造工程、永昌县2022年及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永昌县石梯子水厂扩容增效(抗旱保供能力提升)工程、永昌县培霖化工氟石膏渣处置工程7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和金川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个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项目共查出问题70个,已整改完成60个,整改完成率86%,规范管理相关资金8255.52万元。
一是在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方面,针对工程价款结算不实的问题,7家单位进一步核实结算不实的工程价款5009.69万元,并据实结算;针对超额付款的问题,2家单位收回超额支付资金12.75万元,并调整相关账务,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针对超进度付款的问题,2家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针对超范围计提项目待摊投资的问题,相关单位进行了账务调整;针对应缴未缴印花税、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问题,2家单位足额缴纳印花税5.33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53.51万元;针对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和未按规定将相关费用直接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的问题,2家企业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针对1家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的问题,已收回招标代理费0.2万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针对未按规定使用建设期间利息收入和建设单位业务招待费支出超比例的问题,有关企业进行了调整账务规范核算;针对1家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相关财经制度,严格规范会计核算流程。
二是在项目管理方面,针对项目流程不规范的问题,6家单位组织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强化建设程序法律意识,3家单位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补充签订合同协议等工作;针对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和办理审批手续的问题,5家单位完成了相关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针对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3家部门已补充完善项目资料并整理归档;针对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服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问题,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重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单位签订合同;针对项目法人和财务核算主体责任不清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约谈了项目建设单位,强化了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制,规范了财务管理;针对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学楼及综合楼建设PPP项目中工程质量缺陷的问题,县住建局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联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出具整改措施,进行清理修补加固,重新更换标识;针对后期管护制度建立不健全的问题,相关部门制定了后期管护实施细则,明确了管护责任主体。
(六)移送问题落实情况
2025年审计发现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移送违纪违法问题18个,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已整改落实10个,其他8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
(七)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全县上下坚持将审计建议落实作为提升监督效能、推动问题解决的重要抓手,切实落实将建议当课题研究,着力提升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推动完善制度机制。27个审计报告共提出审计建议86条,被审计单位全盘接纳,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44项,全面提升单位管理水平。二是推动规范财务管理。被审计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健全优化财务管理,通过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审批权限、完善报账流程、资产清查盘点等措施,实现资金支出安全高效规范。三是推动提升项目绩效。被审计单位将涉及项目管理方面的审计建议作为后续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四是推动强化业务培训。被审计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持续加大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内控监管质效。
三、正在整改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2026年3月5日,县级审计查出问题尚有86个未完成整改,其中:2024年度及以前16个问题,2025年度70个问题(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1个、国有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方面1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41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10个、重大政策措施执行和民生领域审计方面7个、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方面10个),正在有序推进。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按照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聚焦突出问题,细化实化各项工作举措,采取清单式管理、闭环式销号的工作机制,确保查出问题全面整改、有效整改、彻底整改。针对逾期未整改的问题,通过下发督办函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扛牢主体责任,加快整改进度;针对尚在整改期限内的问题,根据整改进展情况按期提醒,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同时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3月26日,十六届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县委审计委员会主任马寿龙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刻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新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做好全县审计工作,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
县上领导俞天德、张海亮、陈春来、李孜锋、张庆亮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十四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有关文件。
马寿龙在讲话中对2025年全县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筑牢思想根基,彰显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确保审计工作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稳步推进。要聚焦主责主业,紧扣“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要求,紧盯重大政策落实、财政资金使用、重点项目建设、民生福祉保障、风险防范化解、“关键少数”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持续用力,持续加强审计监督。要坚持守正创新,抓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提升审计信息化水平,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推动审计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切实提升审计工作质效。要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持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引导审计干部铸牢忠诚品格、提升专业素养、锤炼过硬本领、严守纪律底线,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铁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进一步提升我县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机制,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和完善治理方面的作用,近期,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实施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共组建5个督查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组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了解等方式,针对各单位建立内审机构、制定内审工作制度、规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强化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开展督查,全面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改进建议。
通过开展此次督查,旨在切实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理清内部审计工作思路,明确方法措施,为持续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推动内部审计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202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锚定三大目标、走好八条路子”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保重点、保民生、保稳定为根本,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5亿元,增长1.52%;向上争取资金19.3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4.44亿元的133.9%;盘活各类存量资金1.28亿元,统筹用于“三保”支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财政支出不断优化。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全年实现“三保”支出11.43亿元;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压减20%;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高标准农田、东西河灌区灌溉水源保障工程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重点支出率达到100%。
——民生投入持续增加。2024年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重点保障教育、保障性住房、污染防治等民生项目支出。实现教育支出44537万元,比上年增长3.01%;保障性住房支出21195万元,比上年增长26.78%;污染防治支出23090万元,比上年增长7.69%;“三农”支出51602万元,比上年增长47.25%。
——政府债务风险可控。积极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6143.4万元,用于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以及新一轮大规模设备以旧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均在债务限额内,风险等级为绿色,债务风险可控。
——问题整改扎实有效。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台账,紧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截至目前,县级审计机关共查出问题322个,已完成整改205个,其他117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整改。其中十九届人大二十六次会议上报告未完成整改的62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8个。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3018万元,支出完成385138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17880万元,加上专项转移后累计结余31629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9696万元,支出完成34356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5340万元,加上专项转移后累计结余16404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75万元,支出完成51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124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852万元,支出完成30201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4651万元,加上年结余后累计结余17076万元。
今年重点审计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的统筹安排使用情况,对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16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2024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中未将上年部分结余资金列入年初预算;科技支出占比仅为0.81%,未完成强科技行动0.88%指标任务。
(二)预算执行不到位。1个项目指标结转1715.68万元未支出;1家单位印刷资料4.33万元未按要求向财政部门备案;1家单位未按进度核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710万元。
(三)专项管理不严格。1家单位将1万元专项结余资金用于缴纳单位残保金;1个项目未按规定使用县域内农村劳动力,以工代赈项目使用符合条件人数占比偏低;1家单位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1家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未及时验收投入使用;2个工程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3家单位新购资产78.52万元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2家单位购入设施设备未据实开具发票,涉及2.98万元;4家单位未按财务管理规定支出采暖费,涉及56.01万元;3家单位财务报销不规范,涉及15.7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今年主要对2家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1家企业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落实不够到位。3家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涉及16.965万元;1家单位公务出差未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1家单位培训费执行不到位,当年执行率仅为10.04%;1家企业监事会机构未按规定履行职责,1家企业及下属子公司公务接待和差旅费审批报销不够严格。
(二)项目管理不够规范。1个项目未按规定申领施工许可证,1个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即开工建设,1个项目未预留质量保证金0.089万元,1个项目苗木成活率不高。
(三)财务报表不够准确。1家企业及下属子公司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涉及5809.91万元,大额资产780.23万元游离账外,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和法定公积金。
(四)内部控制有效性不够高。1家企业负责实施的15个项目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下属个别子公司票据管理、房屋出租、合同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有效性有待提高。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今年已完成全县殡葬领域和福利公益金筹集管理使用1项专项审计调查,永昌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和县本级信息化建设情况2项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筹措不到位。永昌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中央大气防治地方配套和企业支持资金5.62亿元未筹措到位,1家单位实施的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因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335.98万元。
(二)项目实施进展缓慢。按照甘肃省和金昌市“十四五”殡葬发展规划,永昌县应修建农村公益性公墓2处,其中1处农村公益性公墓未按规划开工建设;2家单位空气热源泵分布式集中供暖改造项目和供热设备及管网改造升级改造项目未按期完工。
(三)项目管理不规范。3家单位实施的7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2024年永昌县部分已完工煤改电项目档案资料整理不及时,1户农户重复享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家单位2024年彩票公益金滞留10个月未支出,涉及22.21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今年已完成永昌县2019年度旧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永昌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永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写字楼建设项目3项政府投资竣工决算审计和永昌县金川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建设单位报审总投资49163.59万元,经审计核定完成投资46187.59万元,节约资金2976万元,节约率6%。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造价控制不严格。完成审计的3项竣工决算项目,均存在工程价款结算不实的问题。
(二)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1个项目未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减少勘察设计费,水土保持验收单位选定不合规,未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未按规定调整概算涉及资金2108.72万元,项目设计未进行公开招标,消防未进行验收备案即投入使用;2个项目未竣工验收及备案;3个项目未编制财务竣工决算和审批手续。
(三)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1个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54.62万元,未及时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1个项目应缴未缴印花税0.96万元。
五、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情况
2025年审计发现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条,主要是项目未竣工验收备案、消防未验收备案即投入使用,未执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规定,未按规定申领施工许可证,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即开工建设,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发票的问题。向审委会负责人出具审计专报3份,主要反映了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在政策性项目用工方面和有关企业在项目管理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管理能力。持续加强预算管理,强化财政收入征管,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科学准确完整编制财政预算,细化支出,对项目支出预算科学论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持续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财政财经法规制度,增强财经纪律执行刚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
(二)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筑牢民生保障防线。聚焦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管,规范建设程序,严格落实实施流程,有效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聚焦民生重点,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对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建设和后续维护等全过程跟踪问效。健全部门间信息互通,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兜牢民生底线。
(三)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制度,加强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健全资产管理机制。重视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不断规范会计核算行为,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健全完善资金内控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日常内审工作,增强财经纪律执行刚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强化审计问题整改,提升整改工作成效。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确保已有问题见底清零,新增问题按期整改。持续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相互贯通,形成监督合力,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堵塞管理漏洞、修补制度缺陷,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本次公告的是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各相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县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整改,并按程序公告整改情况。
永昌县审计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