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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锚定三大目标、走好八条路子”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保重点、保民生、保稳定为根本,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5亿元,增长1.52%;向上争取资金19.3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4.44亿元的133.9%;盘活各类存量资金1.28亿元,统筹用于“三保”支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财政支出不断优化。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全年实现“三保”支出11.43亿元;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压减20%;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高标准农田、东西河灌区灌溉水源保障工程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重点支出率达到100%。
——民生投入持续增加。2024年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重点保障教育、保障性住房、污染防治等民生项目支出。实现教育支出44537万元,比上年增长3.01%;保障性住房支出21195万元,比上年增长26.78%;污染防治支出23090万元,比上年增长7.69%;“三农”支出51602万元,比上年增长47.25%。
——政府债务风险可控。积极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6143.4万元,用于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以及新一轮大规模设备以旧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均在债务限额内,风险等级为绿色,债务风险可控。
——问题整改扎实有效。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台账,紧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截至目前,县级审计机关共查出问题322个,已完成整改205个,其他117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整改。其中十九届人大二十六次会议上报告未完成整改的62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8个。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3018万元,支出完成385138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17880万元,加上专项转移后累计结余31629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9696万元,支出完成34356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5340万元,加上专项转移后累计结余16404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75万元,支出完成51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124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852万元,支出完成30201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4651万元,加上年结余后累计结余17076万元。
今年重点审计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的统筹安排使用情况,对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16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2024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中未将上年部分结余资金列入年初预算;科技支出占比仅为0.81%,未完成强科技行动0.88%指标任务。
(二)预算执行不到位。1个项目指标结转1715.68万元未支出;1家单位印刷资料4.33万元未按要求向财政部门备案;1家单位未按进度核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710万元。
(三)专项管理不严格。1家单位将1万元专项结余资金用于缴纳单位残保金;1个项目未按规定使用县域内农村劳动力,以工代赈项目使用符合条件人数占比偏低;1家单位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1家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未及时验收投入使用;2个工程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3家单位新购资产78.52万元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2家单位购入设施设备未据实开具发票,涉及2.98万元;4家单位未按财务管理规定支出采暖费,涉及56.01万元;3家单位财务报销不规范,涉及15.7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今年主要对2家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1家企业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落实不够到位。3家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涉及16.965万元;1家单位公务出差未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1家单位培训费执行不到位,当年执行率仅为10.04%;1家企业监事会机构未按规定履行职责,1家企业及下属子公司公务接待和差旅费审批报销不够严格。
(二)项目管理不够规范。1个项目未按规定申领施工许可证,1个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即开工建设,1个项目未预留质量保证金0.089万元,1个项目苗木成活率不高。
(三)财务报表不够准确。1家企业及下属子公司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涉及5809.91万元,大额资产780.23万元游离账外,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和法定公积金。
(四)内部控制有效性不够高。1家企业负责实施的15个项目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下属个别子公司票据管理、房屋出租、合同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有效性有待提高。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今年已完成全县殡葬领域和福利公益金筹集管理使用1项专项审计调查,永昌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和县本级信息化建设情况2项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筹措不到位。永昌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中央大气防治地方配套和企业支持资金5.62亿元未筹措到位,1家单位实施的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因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335.98万元。
(二)项目实施进展缓慢。按照甘肃省和金昌市“十四五”殡葬发展规划,永昌县应修建农村公益性公墓2处,其中1处农村公益性公墓未按规划开工建设;2家单位空气热源泵分布式集中供暖改造项目和供热设备及管网改造升级改造项目未按期完工。
(三)项目管理不规范。3家单位实施的7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2024年永昌县部分已完工煤改电项目档案资料整理不及时,1户农户重复享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家单位2024年彩票公益金滞留10个月未支出,涉及22.21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今年已完成永昌县2019年度旧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永昌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永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写字楼建设项目3项政府投资竣工决算审计和永昌县金川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建设单位报审总投资49163.59万元,经审计核定完成投资46187.59万元,节约资金2976万元,节约率6%。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造价控制不严格。完成审计的3项竣工决算项目,均存在工程价款结算不实的问题。
(二)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1个项目未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减少勘察设计费,水土保持验收单位选定不合规,未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未按规定调整概算涉及资金2108.72万元,项目设计未进行公开招标,消防未进行验收备案即投入使用;2个项目未竣工验收及备案;3个项目未编制财务竣工决算和审批手续。
(三)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1个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54.62万元,未及时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1个项目应缴未缴印花税0.96万元。
五、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情况
2025年审计发现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条,主要是项目未竣工验收备案、消防未验收备案即投入使用,未执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规定,未按规定申领施工许可证,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即开工建设,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发票的问题。向审委会负责人出具审计专报3份,主要反映了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在政策性项目用工方面和有关企业在项目管理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管理能力。持续加强预算管理,强化财政收入征管,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科学准确完整编制财政预算,细化支出,对项目支出预算科学论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持续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财政财经法规制度,增强财经纪律执行刚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
(二)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筑牢民生保障防线。聚焦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管,规范建设程序,严格落实实施流程,有效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聚焦民生重点,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对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建设和后续维护等全过程跟踪问效。健全部门间信息互通,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兜牢民生底线。
(三)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制度,加强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健全资产管理机制。重视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不断规范会计核算行为,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健全完善资金内控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日常内审工作,增强财经纪律执行刚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强化审计问题整改,提升整改工作成效。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确保已有问题见底清零,新增问题按期整改。持续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相互贯通,形成监督合力,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堵塞管理漏洞、修补制度缺陷,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本次公告的是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各相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县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整改,并按程序公告整改情况。
永昌县审计局
2025年10月13日
2024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紧扣全县中心工作,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落实跟踪效能,督促压实整改责任,全力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推动审计监督与审计整改质效双升。
一、基本情况
县政府审计部门坚持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实践,体现审计监督成效的有力指标,紧盯财政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履行、政策措施落实等关键领域,建立一项整改任务、一名牵头领导、一个整改方案、一本整改台账、一套整改资料“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审计整改预警提醒机制(对存在逾期风险的单位及时预警督促,对超出整改期限的单位下发工作督办函),扎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截至2025年3月5日,完成以前年度结转及2024年度审计项目28项,共查出问题196个(已到期问题134个、尚在整改期限内问题62个),已完成整改134个(已到期问题130个、整改期限内提前完成整改问题4个)、整改期内问题整改完成率97%,收缴追回资金530万元,补记资产2722万元,节约资金2048万元,规范其他资金约2.15亿元;未完成整改的62个问题中58个按时限要求有序推进,逾期的4个问题因国资管理系统锁定无法录入资产及人民法院集中汇缴、收缴管理过程缓慢导致,正积极协调对接加快整改。
二、整改情况
2024年审计查出的196个问题涉及6个领域29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涉及预算收入、预算执行、往来款项清理、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等5个方面12个问题,现已整改完成9个、整改完成率75%,整改资金 4088万元 。剩余3个问题均达序时进度要求。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对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2个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审计,查出问题涉及专项资金使用、内控制度执行、政策措施落实、工程项目及财务管理等5个方面1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资金540万元。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对县委党校、焦家庄镇、东寨镇等8个单位10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涉及政策落实、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账务处理等4个方面60个问题,现已整改完成25个,整改完成率42%,整改资金21311万元。剩余35个问题中34个均达序时进度要求,1个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对焦家庄镇2名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涉及项目建成后使用效益不高、尾菜处理招商引资项目进展缓慢等5个问题均达序时进度要求。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涉及县人民法院非税收入收缴、全县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使用2个项目,查出问题47个(县人民法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查出问题16个、全县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查出问题31个),已整改完成38个(县人民法院非税收入收缴查出问题11个、全县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查出问题27个),整改完成率81%,整改资金3821万元。剩余9个问题中6个均达序时进度要求,3个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对县中水利用工程、县污泥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等13个项目开展了政府投资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涉及工程价款结算、建设程序执行和建设资金管理3个方面5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3个,整改完成率81%,整改资金2395万元。其余10个问题均达序时进度要求。
同时,对照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积极督促责任单位认真执行落实,截至目前,202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68条审计建议已全部反馈相关部门采纳执行,完善项目管理、风险防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33项,行业领域行为规范更加健全有序,达到了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域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
虽然全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总体推进有力、进展有序,但仍有4个问题逾期未整改,充分暴露出审计整改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责任落实还不够实。部分责任单位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整改落实不严,推进问题整改的速度缓慢,整改成效不佳。二是协调对接还不够紧。部分责任单位与相关部门对接不力,导致问题逾期未整改。移送问题个别行业管理部门重视程度不高,对移送问题未能按期办理。三是跟进督导还不够深。审计机关与纪委监委、巡察等部门监督贯通协同还不够深入,仅体现在互通信息方面,未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优势,促进审计整改成效还不够显著。
四、推进措施
下一步,县政府将督促审计部门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今天会议精神,聚焦发展大局、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施策,持续加力督促责任单位强化措施、堵塞漏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紧盯后续问题整改。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一体部署,实行台账化管理,紧盯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时限要求和目标任务,扎实推动问题清仓归零。对4个逾期未整改的问题,通过下发督办函等方式,严格督促责任单位扛牢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进度;对尚在整改期内58个问题,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进一步压实各责任单位整改责任,逐项细化措施,注重标本兼治,加大整改力度。二是凝聚监督合力,切实做好协同贯通。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财政监督、组织监督等贯通融合,主动衔接、加强联动,持续提升各类监督的协同合力,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情节严重的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延伸审计整改链条,形成审计整改联动合力,切实推进问题整改“下半篇文章”有效落实。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结果运用和清单式销号闭环式整改机制,强化工作统筹、防止相互脱节,层层传导压力,聚焦重点领域、抓住“关键少数”,精准发力,切实提升审计整改效能。督促指导各乡镇和各部门、单位加强整改成果转化运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升质效。

3月12日,十六届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县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张健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坚决扛牢时代使命,把准方向、完善机制、强化创新,全面提升新时代审计工作质效,以高质量审计保障高质量发展。
县上领导俞天德、赵军、李孜锋、王玉鲲、张庆亮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在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十四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九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县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打算,审议了有关文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张健指出,去年以来,全县审计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充分发挥“经济卫士”职能作用,着力锻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一体推进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有力推动审计监督“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服务发展成效显著、问题整改扎实有力、联动监督更加顺畅、审计能力持续提升,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县委审计委员会和审计机关要再接再厉、再鼓干劲,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抓谋划与抓落实并举、建机制与强监督并重、“治已病”与“防未病”并行,积极主动作为,提升监督效能,全力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永昌实践崭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张健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把牢审计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准确把握审计工作的政治功能,强化政治监督,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要聚焦主责主业,优质高效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守经济监督根本定位,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高质量发展第一要务、财政财务收支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干部权力运行、重点民生领域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责任落实加强审计,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通过全面客观揭示问题、科学精准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完善制度,更好推进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从严从实,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紧盯重要领域、重点部门、重大项目、关键岗位等,多形式开展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的制度体系,坚持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以审促改、以审促管,千方百计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要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树牢终身学习的理念,进一步加强政治型、学习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涵养审计职业道德,塑造审计职业精神,忠诚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队伍,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4年11月11日,县委书记、县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张健主持召开十六届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听取了全县各级各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全县重点审计项目计划的报告》,并就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审计整改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检验各级干部政治忠诚、责任担当、能力作风的“试金石”。各乡镇、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以此次省委巡视为契机,对标问题清单,紧盯时限要求,靠实责任、对症下药、综合施策,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全面彻底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切实把审计整改作为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
会议强调,一要扛牢责任抓整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重要事项亲自推动,细化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防止责任虚化、整改脱节,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问题整改。二要对标对表抓整改。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警觉,对照问题清单,认真研究本单位、本行业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标对表抓好整改,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将审计问题整改同巡察、督查等各类问题整改工作有机结合,一体部署、一体整改,推动各类问题全面整改、及时销号;对于短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列出时间表、任务书,推动问题限期“清零”。三要统筹兼顾抓整改。各级各部门要聚焦重点、抓住关键、精准发力,做到整改工作不回避、不敷衍,确保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更好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要加强与审计机关的对接联系,把准把牢问题整改方向,及时排查潜在隐患,坚决防止风险累积,杜绝问题整改跑偏走样;涉及多部门整改的问题,部门之间要主动对接、协调推进,避免出现推诿扯皮、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坚决防止老问题未整改、又出现新问题,造成整体整改工作滞后和被动。四要全面协同抓整改。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对各级各类问题实行台账化管理、清单式销号、闭环式整改,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要及时精准掌握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行动迟缓、整改滞后的,适时通报、督办督促,及时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报告整改进展及问题困难,确保问题盯住改、改到位、改彻底。纪检、组织、巡察等部门要强化贯通协同,定期联合审计机关开展审计整改专项督查“回头看”,通过实地督导、对账销号等方式,有效传导整改压力,推动全县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落细,11月4日,永昌县召开全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会,县委副书记、县长俞天德主持会议。
会上,县审计局通报了近年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各责任单位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汇报整改进展。
会议强调,一要紧盯时限抓整改。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时限要求,精准有效施策,对立行立改类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专人专项立即整改;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细化时间表、明确路线图,按时限要求,一步一个脚印整改到位;对持续整改类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健全机制,常态长效抓好整改。二要责任到人抓紧改。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把审计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实行“一把手”亲自负责,亲自过问,及时部署、全面指导、严格督办,“定专人”跟进整改,确保整改到底,不留死角,经得起检验。三要审计部门指导改。审计机关要督促整改,从严从实把关整改销号,适时组织开展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回头看”,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彻底整改。四要举一反三全面改。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入自查,在高质高效完成整改问题基础上,再深入查问题,再认真找不足,真正把本领域、本系统、本行业短板弱项找出来,实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坚决杜绝纸面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五要健全机制彻底改。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内控制度,坚持“边整改、边规范、边建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实现以机制促规范,以机制管长效,有效杜绝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