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2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以及建设科技、技术经济等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和相关指导工作。

(2)负责拟定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储备工作;负责城维费年度计划的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建设及市政公用事业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供水、排水、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管护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协调城市管理、城市环卫、垃圾处理等工作。负责对供水用水单位进行全面节水进度检查、指导管理,组织城市节水技术与产品推广职责。

(3)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住房保障的规章制度,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及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计划报批、监督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的审核、申报、发放及核算工作。

(4)负责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协调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建筑业、建筑市场、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管理和资质初审、报批工作;负责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施工机械及电梯安装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及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上报等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日常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窗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与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职责;负责市政、绿化、环卫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培训、考核及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备案工作;负责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工作;依法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事项,依法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的体改、统计、质量安全生产、行业评优、工程评优、资质资格初审报批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和城镇危房及报废房屋的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监督执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负责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工程竣工验收审核备案工作。

(7)负责全县住宅和房地产业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计划;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房地产市场监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交易行为;负责全县城市房屋测绘及危险房屋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初审、报批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综合配套设施竣工验收;负责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监管工作。

(8)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与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等相配套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补偿标准;组织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对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征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定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与处理;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办理和停办相关手续;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负责办理房屋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纠纷;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及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建设行业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科技推广应用、人才技术项目交流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及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防灾(震)、减灾、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10)负责监督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建设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及建设工程项目稽查执法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相关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审计室、城建档案室、信访室)、城乡建设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城市节水管理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县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政务服务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管理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股、城市管理股(法规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企事业单位

1、永昌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服务中心

2、永昌县房地产交易中心

3、永昌县房产测绘中心

4、永昌县国有土地上征收事务中心

5、永昌县文化健身广场管理所

6、永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7、永昌县辰阳热力有限公司

8、永昌县泓润水处理有限公司

9、永昌县建筑设计院

10、永昌县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11、永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6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3640.91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6年收入预算13640.91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99.91万元,占98.2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7.51万元,占1.77%;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13640.91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456.97万元, 占10.68%; 项目支出12183.94万元,占89.32%; 上年结转0万元, 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3640.9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56.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227.3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1456.97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减少50.51万元,下降3.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1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4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1942.94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5371.34万元,减少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及资金减少。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4个,主要是

项目1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项目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3金昌路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4国开行贷款本息

保障运转经费7个,主要是

项目1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生态功能区项目)

项目2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基础设施配套费)

项目3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

项目4县城绿化水费(生态功能区资金)

项目5城区垃圾处理场管理维护费(生态功能区项目)

项目6“环卫市场化”运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生态功能区项目)。

 项目7流浪犬收容治理经费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51.6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4.6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30.51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39万元,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基数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4.72万元,较2025年预算无变化。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48.24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退休死亡人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2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08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5年预算无变化, 主要原因是无项目。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6.9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87万元, 主要工资增加基数提高。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23.32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47万元,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基数提高。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3.77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33万元,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基数提高。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613.0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6.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6年预算数为497.74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59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等原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5年预算无变化。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53.03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65.75万元, 主要原因项目减少,资金压减。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6年预算数为2051.52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551.52万元, 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107.06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46万元, 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2026年预算数为376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74万元, 主要原因国开行贷款本金申请专项债券资金。。

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5年预算无变化。

6.节能环保支出( 类)污染防治( 款)大气( 项)2026年预算数为5157.33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6441.51万元, 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 类)污染防治( 款)水体( 项)2026年预算数为720万元,与2025年预算无变化。

节能环保支出( 类)自然生态保护( 款)农村环境保护( 项)2026年预算数为3,350.06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246.46万元, 主要原因项目投资增大。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5年预算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5年预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无变化。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无变化。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787.25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3.41万元,增长0.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残疾人保障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1万元。

2026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8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2051.46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400平方米,价值211.79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39.77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41.00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196.51万元,减少44.9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2025年预算数为31万元,较2025年预算无变化。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2026年预算数为210万元,较2025年预算无变化。(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6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6年计划征收1699万元。其中:省级批准设立6个,主要是执罚经费补助费、公租房出售收入(出租收入)费、房租收入费、污水处理厂运行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城管执法,分别计划征收45万元、300万元、853万元、210万元、30万元、15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1、项目概况:永昌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 永昌县乡镇集中供热建设工程

1.朱王堡镇镇区集中供热改造项目:朱王堡镇镇区新纳入集中供热区域(昌河苑、永和苑片区)新建清洁集中热源系统一套,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系统。

2.水源镇镇区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对水源镇现状燃煤锅炉进行热源环保提升改造,更换集中热源为空气源热泵系统,建设地点位于①永昌县水源镇镇政府院内(西区);②永昌县水源镇绿洲家园小区院内(东区)。

3.南坝乡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对南坝乡镇区进行清洁热源提升改造,新建集中热源系统一套,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系统。

(二)2024年永昌县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户数总计8621户。

4.城关镇煤改电项目:改造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025户,其中“太阳能+电辅助系统”348户,“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系统”677户。

5.新城子镇煤改电项目:改造农村清洁取暖540户,其中“太阳能+电辅助+防冻液系统”440户,“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系统”100户。

6.红山窑镇煤改电项目:改造农村清洁取暖919户,其中“太阳能+电辅助+防冻液系统”380户,“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系统”539户。

7.焦家庄镇煤改电项目:改造农村清洁取暖400户,其中“太阳能+电辅助+防冻液系统”50户,“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系统”350户。

8.东寨镇煤改电项目:改造农村清洁取暖501户,其中“太阳能+电辅助系统”310户,“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系统”191户。

9.六坝镇煤改电项目:改造农村清洁取暖634户,其中“太阳能+电辅助系统”462户,“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系统”172户。

10.南坝乡煤改电项目:改造农村清洁取暖459户,其中“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系统”459户。

11.水源镇煤改电项目:改造农村清洁取暖1497户,其中“太阳能+电辅助系统”113户,“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系统”1384户。

12.朱王堡镇煤改电项目:改造农村清洁取暖1385户,其中“太阳能+电辅助系统”298户,“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系统”832户,“空气源热泵系统”255户。

13.河西堡镇煤改电项目:改造农村清洁取暖1261户,其中“太阳能+电辅助系统”564户,“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系统”697户。

(三)2024年永昌县节能改造       

14.永昌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024年度新城子镇农村户式建筑节能改造总户数660户;红山窑镇农村户式建筑节能改造总户数424户;焦家庄镇农村户式建筑节能改造总户数650户;城关镇农村户式建筑节能改造总户数730户;六坝镇农村户式建筑节能改造总户数714户;南坝乡农村户式建筑节能改造总户数87户;水源镇农村户式建筑节能改造总户数313户;朱王堡镇农村户式建筑节能改造总户数650户;河西堡镇农村户式建筑节能改造总户数1062户,共计5290户,外保温改造能效提升总面积为52.90万㎡。

15.永昌县乡镇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各乡镇因地制宜实施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一是整体改造;对乡镇已建卫生院、派出所、水管所等公共建筑,以及各乡镇管辖行政村的村委会、卫生室、福利老人互助院等公共建筑进行墙体保温改造。二是分项改造;按照《永昌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永昌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要求,对能够保留且结构安全,具有改造价值的公共建筑进行墙体保温改造。根据永昌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项目表,公共建筑外保温改造能效提升总面积为10.85万m2。

①新城子镇外保温改造能效提升总面积为11737.02㎡;

②红山窑镇外保温改造能效提升总面积为8685.24㎡;

③焦家庄镇外保温改造能效提升总面积为7137.84㎡;

④城关镇外保温改造能效提升总面积为6992.63㎡;

⑤东寨镇外保温改造能效提升总面积为10217.63㎡;

⑥六坝镇外保温改造能效提升总面积为9488.78㎡;

⑦南坝乡外保温改造能效提升总面积为10683.68㎡;

⑧水源镇外保温改造能效提升总面积为10989.43㎡;

⑨朱王堡镇外保温改造能效提升总面积为19477.36㎡;

⑩河西堡镇外保温改造能效提升总面积为13042.61㎡。

2、立项依据:永发改审字〔2023〕400号

3、实施主体: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周期:2024-2025年

5、实施计划:2025年底完成所有工程

6、年度预算安排:11598.83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全部完工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45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45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5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5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33个,完成率为75%。“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项目按合同进度执行。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5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38个,完成率为85%。“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项目按合同进度执行。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业务能力提升,举一反三。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45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2个,项目支出43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一并报送财政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5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6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无变化。

(二)2026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6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3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11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甘肃省财政厅机关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反映甘肃省财政厅机关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甘肃省财政厅机关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甘肃省财政厅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甘肃省财政厅机关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反映从事基础研究、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的支出、专项科学研究支出,以及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的支出。

22、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实验室及相关设施(项):反映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开放实验室及野外台站等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甘肃省财政厅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

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9、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4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4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42、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4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4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4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反映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4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5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文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文出。

5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5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5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4、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5、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56、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57、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58、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9、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60、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61、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62、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6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4、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7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7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7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7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7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7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8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8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8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8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8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8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9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9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94、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5、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96、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97、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9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附件:1.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采购预算表(汇总).xlsx
                 2.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汇总).xlsx
                 3.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整体绩效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汇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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