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本级)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永昌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本级)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定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制度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以及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推进全县自然资源改革相关工作。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8、负责组织全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0、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管理地质勘查单位在本县境内的地质勘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具体如下:

1、自然资源局本级,内设13个股室及事务中心,分别是:办公室、国土空间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国土空间规划编审股(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自然保护地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管理股、自然资源调查评价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林草资源管理股、造林绿化股、行政审批股(法规综合股)、执法大队、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2、永昌县花草滩林场

3、永昌县喇叭泉林场

4、永昌县城郊林场

5、永昌县草原工作站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参公编制14人、事业编制43人),较上年减少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1人(其中:行政31人、参公5人、事业25人),较上年减少5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6986.28万元,支出总计6982.28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144.06万元,下降14.07%,支出减少6549.3万元,下降48.4%。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607.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08.5万元,占98.23%;其他收入99.18万元,占1.8%。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98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08万元,占16.72%; 项目支出5818.2万元,占83.28%。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304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结转结余全部上缴县财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02.16万元,下降44.42%。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5.06万元,增长21.33%,主要原因是增加去年结转的项目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6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44.87万元,下降34.7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2.35万元,增长32.98%。主要原因是增加去年结转的项目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86万元,占5.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新招录及调入人员增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99万元,占3.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退休人员去世;节能环保支出1550.54万元,占23.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去年结转的项目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3.34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4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公告费、评估费及勘测费等支出;农林水支出2405.16万元,占3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2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交通运输支出139.36万元,占2.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林区道路项目建设资金;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62.38万元,占27.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6.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项目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46.15万元,占0.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8.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3.79万元, 较上年增加156.76万元,主要原因是处理上年预拨经费及人员增资等原因形成,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等)。公用经费64.29万元,较上年增加2.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71万元,当年收入12.63万元,支出13.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收入支出及土地开发支出项目。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1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与上级单位往来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3.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与上级单位往来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3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78元,车均维护费1.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2.38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由人员变动及物价上涨造成。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3.3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项目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0.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9.0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6.43%。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15个,共涉及资金528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81.73%。

2.2021年度我单位已组织对部分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从自评情况看,项目在备案、实施及质量管理方面能严格按要求执行,项目资金收支管理规范,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各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6、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永昌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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