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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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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执行本级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区域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辖区内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精神文明等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强化基层党组织“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做好拥军优属及双拥创建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领导镇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指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做好“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络工作。
3、制定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市和县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确定工业园区发展目标、规划建设等重大问题;编制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负责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负责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永昌县人民政府赋权,负责工业园区部分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职能,并承担相应监督管理责任;根据赋权,在工业园区内行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监督管理职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工业园区的土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对入驻企业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并督促实施;负责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5、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综合管理,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方面职能;负责本乡镇公益事业建设,加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6、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人社、民政、残联、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负责扶贫救济、老年人服务等社会福利工作;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政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7、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消防、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健康、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全面加强平安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8、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指导和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辖区单位参与村级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9、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10、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河西堡镇(河西堡工业园区管委会)设下列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化工产业管理办公室(加挂园区管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保障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建设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河西堡镇(河西堡工业园区管委会)设下列事业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牌子)、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综合文化站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社区服务中心。
乡镇其他机构设置: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工业园区服务中心,设置河西堡财政所、河西堡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河西堡镇人民武装部。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85人),较上年增加9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27人(其中:行政40人、事业87人),较上年减少4人;离退休人员50人,较上年增加3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8991.71万元,支出总计19356.98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4727.77万元,下降43.68%,支出减少14224.96万元,下降42.3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土地出让金等项目资金收支。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899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82.3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9.41万元,占0.05%。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40.21万元,占总收入的43.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30万元,占总收入的56.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12.08万元,占总收入的0.06%。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35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34万元,占10.21%;项目支出17380.63万元,占89.7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783.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2.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5%。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365.27万元,主要原因是提早谋划项目、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9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37.19万元,下降43.7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等项目资金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14.50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债券资金10544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34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34.37万元,下降42.3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等项目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79.77万元,增长123.2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债券资金10544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5.88万元,占8.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减经费相应减少;公共安全支出32.51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6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73万元,占1.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卫生健康支出5.88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节能环保支出295.21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城乡社区支出3908.35万元,占2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8.7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减基础设施补助经费500万元,调增项目前期费、乡村规划费等专项资金支出;农林水支出699.64万元,占3.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住房保障支出1403.75万元,占7.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6.2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减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07万元,占0.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万元,占0.00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其他支出10875万元,占56.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6.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3.61万元,较上年增加400.2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标准较以前年度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92.73万元,较上年增加3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较以前年度提高,同时增加福利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取暖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00万元,当年收入10730万元,支出110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支出功能分类2121399)50万元;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安排的支出(支出功能分类2121401)105万元;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支出功能分类2290402)10544万元,其中金昌站铁路综合性货场项目配套建设供排水主管网工程344万元,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堡工业园危化品停车场建设项目2000万元,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泥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3500万元,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堡工业园中水利用工程项目4700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功能分类2296003)安排的支出3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7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已退休移交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03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37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专门预算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全部在公用经费中统一预算。较上年支出减少0.007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原材料较贵,虽然我镇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县委、县政府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政策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实现厉行节约常态化,但公务接待费下降幅度较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项目,未产生此项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未进行公务车购置、年末公务用车辆0辆。
公务接待费13.037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项目验收、调研考察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37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专门预算公务接待费,全部在公用经费中统一预算。较上年支出减少0.007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原材料较贵,虽然我镇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县委、县政府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政策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实现厉行节约常态化,但公务接待费下降幅度较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国内公务接待费为13.0372万元,共接待220批次,230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6.68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73万元,较上年增加3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较以前逐年提高,同时增加福利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为农产品检测车及其他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3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317万元。
(四)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1.重点项目名称: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老旧楼房棚户区改造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政府。
3.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4.项目总目标:完成老旧楼房主体改造工程及配套工程,改善居住环境。
5.项目绩效:加快城市老旧楼改造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切实改善河西堡镇零散老旧楼房及部分企事业单位老旧楼房居民的居住环境,完善老旧住宅楼的使用功能,消除安全隐患,将进一步完善镇区总体规划,显著改善人居环境和居住条件,对拉动镇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河西堡镇绩效评价工作认真开展,评价资金1.9亿元。河西堡镇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涉及项目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污水处理运行经费、税费改革资金、生态功能区资金、单列资金、污水处理项目资金、专项债券等。由单位进行自评,并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开展监督检查,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根据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通过自评,我镇财政性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上较为规范,但与中央和省市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建议省、市、县财政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组织各部门负责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的人员进行绩效目标评价业务培训,提高绩效目标评价的业务素质和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能力。
通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进一步提高了部门对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极大地调动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探索了资金管理创新的模式,强化了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完善了资金绩效评价机制。通过我镇持续不断的努力,各级资金使用效益将更加明显,社会成效将会更加显著。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探索绩效考评新模式,让社会参与面更广,考评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并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