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永昌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永昌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地处县城北环路东侧,隶属县民政局,是一所以特困供养对象和社会代养老人为服务的公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主要工作是为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服务和专业化的护理,并做好机构内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除上述工作外机构还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属永昌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5个部门(办公室、护理部、医护室、餐饮部、财务室)单位负责人冉玉成,领导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1年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与上年一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2人(其中:事业12人)。总数与上年一致。离退休人员8人,与上年一致。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32.11万元,支出总计292.77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2.49万元,增长16.28%,支出增加23.81万元,增长8.8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3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11万元,占93.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万元,占6.46%。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9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11万元,占74.16%; 项目支出75.66万元,占25.84%。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70.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全部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03万元,增长37.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94万元,增长25.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3万元,增长10.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94万元,增长25.9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9万元,占17.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55万元,占78.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8.37万元,占3.84%,较年初预算数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99万元, 较上年增加52.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64万元、津贴补贴29.9万元、奖金3.67万元、绩效工资6.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万元、住房公积金8.37万元、退休费3.24万元、生活补助43.57万元。公用经费48.12万元,较上年增加7.9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临聘人员经费调增。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16万元、印刷费0.54万元、邮电费0.09万元、物业管理费0.78万元、差旅费0.04万元、维修(护)费1.25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劳务费40.84万元、工会经费0.1万元、福利费1.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59.66万元,当年收入15万元,支出74.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福利院运营补贴、福利院服务设施升级改造、福利院维修改造及运行补助、福利院消防设施改造补助。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此“三公”经费实物量。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永昌县民政局下属二级事业预算单位。

2021年本部门公用经费支出48.1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16万元、印刷费0.54万元、邮电费0.09万元、物业管理费0.78万元、差旅费0.04万元、维修(护)费1.25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劳务费40.84万元、工会经费0.1万元、福利费1.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4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金额为503.229261万元,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66.538353万元,通用设备33.751978万元,专用设备45.1110万元,家具用具57.8279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5230平方米,价值45万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福利院运营补贴、福利院服务设施升级改造补助资金、福利院维修改造及运行补助资金、福利院消防设施改造补助资金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4.66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永昌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1决算公开表.xlsx

          2.永昌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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