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永昌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2019年2月25日,永昌县卫生健康局揭牌成立。新组建成立的永昌县卫生健康局,将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进行了整合,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行政规范性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是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三是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四是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是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六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七是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全县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八是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九是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十是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十一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十二是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十三是负责县级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十四是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十五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爱国卫生运动方针、政策。十六是指导永昌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十七是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十八是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十九是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二十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卫生健康系统共有医疗卫生单位18个,分别为:
1.行政单位1个,永昌县卫生健康局;
2.参公单位1个,永昌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
3.二类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永昌县人民医院、永昌县中医院;
4.一类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永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永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城子镇卫生院、红山窑镇卫生院、焦家庄镇卫生院、六坝镇卫生院、南坝乡卫生院、城关镇卫生院、东寨镇卫生院、河西堡镇卫生院、水源镇卫生院、朱王堡镇卫生院、城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西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90人(其中:行政13人、参公4人、事业573人),较上年减少28人,减少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辞职。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3090.40万元,支出总计33754.4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8132.53万元,增加32.59%,支出增加9026.18万元,增加36.28%。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补助经费增加,二是增加永昌县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专项债券;三是各医疗机构事业收入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入33090.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39.24万元,占58.74%;事业收入13587.22万元,占41.06%;其他收入63.94万元,占0.2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375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31.93万元,占58.16%; 项目支出14122.50万元,占41.84%。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8.85万元,较上年减少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医疗物资储备补助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补助资金本年支出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439.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69.91万元,增加55.27%。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补助经费增加,二是增加永昌县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专项债券。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3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5.29万元,减少3.75%。主要原因是医疗储备物资支出和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23.21万元,占8.57%;卫生健康支出9283.44万元,占77.80%;住房公积金支出219.75万元,占1.84%;县级扶贫资金支出1.65万元,占0.01%;医疗物资储备补助支出42.65万元,占0.36%;科学技术支出6万元,占0.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5.89万元,11.37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47.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27.65万元,较上年增加275.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采暖补贴等。公用经费419.81万元,较上年减少182.27万元,主要原因专用材料费用及办公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永昌县卫生健康系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98万元,比2020年度支出减少0.39万元,增加8.92%;“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疫情期间,省市卫健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决算支出比2020年决算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全年安排0个出国(境)团组,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公务用车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加0%。截止2021年我系统现有特种专业技术车辆19台,主要用于开展督导检查业务工作发生费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疫情期间,各医疗卫生机构救护车转运病人次数增加,耗油量增加。
3.公务接待费2021年公务接待费3.98万元、比上年减少0.39万元,减少8.92%,国内接待55批次,530人。主要用于接待调研考察及相关部门交流、指导检查工作等接待支出,减少的原因是省市卫健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车辆保有量为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其他用车2辆);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5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0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13711.30万元,面积77918.81万平方米;车辆276.51万元,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其他用车2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3.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9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8001.95万元,年初结转103.69万元,决算支出8105.6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105.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自评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永昌县卫健系统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务股和其他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股,具体负责绩效评价日常工作。
2.绩效自评金额、项目数量、覆盖率。2021年永昌县卫生健康系统绩效资金项目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计划生育专项、乡村医生定额补助资金、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家基本药物补助资金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以上资金都按绩效目标已全额完成支出。具体绩效开展情况如下:一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1年,财政下达我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为1727.5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357.24万元、省级补助263.79万元,市级补助53.21万元、县级补助53.30万元),为全县22.45万常住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制定了项目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按照项目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补助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的原则,对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科目核算,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已全部通过绩效评价发放到位。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完善管理,提高效率,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二是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2021年我县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资金155万元(其中:县中医院140万元、南坝乡卫生院15万元)。资金拨付后,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案,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三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度,财政拨付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52万元,其中:涉及项目5个,覆盖医院信息化建设、人才培训、健康教育、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四是计划生育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财政下达本单位转移支付预算资金310.71万元,我局实际落实全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310.71万元。全年精准完成应受益户的统计审核工作,按时全额完成全县各类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提高了计划生育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了计划生育扶助政策有效实施,切实维护了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五是乡村医生定额补助资金。2021年度,财政拨付乡村医生定额县级补助资金60.90万元,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对全县112个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评价考核工作,考核合格后,补助资金按照服务人口和日常工作进行发放,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六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补助资金。2021年度,财政拨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32.04万元,其中:基层医疗机构143.17万元、村卫生室88.87万元。通过基本药物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推动永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的实施,提高了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七是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合作医疗补助资金。2021年下达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及二女结扎户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补助资金483.41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在全县范围内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 17444人,发放补助资金421万元,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二女结扎户领证户 2750人,发放补助资金62.41万元。项目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按时足额发放至扶助对象手中,不存在挪用、挤占现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