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昌县委统战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中共永昌县委统战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和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民族、宗教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贯彻中央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干部担任政府工作部门和人大、政协、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永昌县委统战部部门本级决算,具体如下:

1统战部本级,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民族宗教侨务股、民主党派工作股。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参公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较上年增加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人(其中:行政6人、参公0人、事业4人),较上年增加1人;离退休人员1人,较上年增加1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17.61万元,支出总计202.42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51万元,增长2.23%,支出减少5.73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17.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6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2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4万元,占60.27%; 项目支出88.42万元,占39.73%。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2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7.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工作人员2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93万元,增长50.4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关清真寺“阿式风格”建筑改造资金24万元和统战部服务中心维修改造资金22.13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1万元,增长6.9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较年初预算数77.88万元,增长53.8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关清真寺“阿式风格”建筑改造资金24万元和统战部服务中心维修改造资金22.13万元 ,年初结余4.95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2万元,占90.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入2名工作人员,项目资金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万元,占5.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名四级调研员退休;住房保障支出7.4万元,占3.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一名四级调研员退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02万元, 较上年增加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入工作人员2名,公务员职级晋升增资等。公用经费13.12万元,较上年增加3.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消耗随之增多。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1.33万元,增长13.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消耗随之增多。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我部门(单位)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7个,涉及资金8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2、组织对“统战部服务中心维修改造经费” “民主党派活动经费” 等 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4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严格预算支出,人员经费能够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压缩公务费用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能够按照预算科目规范使用资金,使预算资金的使用执行率达到100%。保障了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单位根据内部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严格按制度执行,超过“三重一大”的大额资金支出,严格按照集体决策机制开会集体审议,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正、科学、高效,专款专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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