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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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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及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县经济形势分析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研究拟定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及政策;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拟定年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全县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改革政策意见;承担有关小城镇改革与发展的相关职能;研究分析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
3、提出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提出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负责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转报、节能审查和管理工作,拟定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币国际商业贷款规划;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负责项目的采集考察、筛选论证、储备推荐工作;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推进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4、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负责研究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及政策建议;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农业、林草、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商贸物流项目及资金;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能源科技装备行业的管理;指导协调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负责制定全县风电、水电、电网、煤炭、石油天然气及能源科技装备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行业的预测预警,衔接能源生产工序平衡和能源综合信息统计发布;负责权限内工业、信息化、产业类服务业项目审批、备案、节能审查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县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新技术项目的监管及有关项目、专项资金的审查、申报和管理;负责建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监督检查和考核县直部门(单位)发展循环经济及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全县加油(气)站、充电站、油库的规划和布局;负责做好质量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态和环境保护有关重大工作;负责十大生态产业相关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粮食购销、储备、调拨、库存计划;研究提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负责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政策性挂账及账务处理;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资格的审定,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负责制定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粮食流通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组织粮食加工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和新产品开发;负责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组织实施粮食应急预案,管理和监督粮食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全县粮油等物资储备。指导和协调粮食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确保粮食供给安全。
7、贯彻落实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规定的政策性相关文件;组织拟订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政策,调整县级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上管理的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任务,组织实施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服务价格政策;综合协调价格监管工作,建立市场价格动态预警机制。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加挂永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永昌县能源局牌子。根据县委编发〔2021〕26号通知增设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股(加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大队牌子)后,现有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发展规划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股、农村经济与区域发展股、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股)、能源和循环经济股、粮食与物资储备股、价格与收费管理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股(加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大队牌子)。下属5个事业单位:永昌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永昌县西部大开发办公室、永昌县价格监测调查中心(永昌县价格认证中心)、永昌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永昌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挂永昌县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永昌县军粮供应站牌子)。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机关工勤7人、参公编制3人、事业编制22人),较上年减少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8人(其中:行政12人、机关工勤7人、事业19人),较上年增加1人;离退休人员16人,较上年增加1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551.67万元,支出总计2551.67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65.41万元,下降9.42%,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同比增加204.8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292.86万元、其他收入同比减少177.4万元;支出减少265.41万元,下降9.42%,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同比减少342.18万元、本年支出同比增加形成。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19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9.87万元,占99.75%;其他收入5.4万元,占0.25%。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53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64万元,占21.39%; 项目支出1994.80万元,占78.61%。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22万元,较上年减少342.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完成以前年度实施的永昌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及重大课题研究费项目、永昌县2020年农村土炕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等项目,实现结转和结余资金支出342.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4.22万元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8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86万元,下降11.79%。主要原因一是农林水支出同比减少268.81万元;二是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同比增加1155.29万元;三是政府性基金同比减少1282万元。以上收入增减相抵净减少292.86万元。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8.58万元,增长130.20%。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经费45.89万元;二是新增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32万元、驻村帮扶补助经费1万元、农村土炕改造项目资金276.8万元;三是新增县储粮价差亏损206.6万元、粮食风险基金170万元、春耕肥贴息77万元、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251万元、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项目73万元、县储粮利费补贴9.8万元、救灾物资库运行经费11.2万元、粮食行政执法经费1.5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2万元,增加0.86%。主要原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同比增加等原因形成。
本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3.76万元,增长149.6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预拨经费调整及人员增资等原因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40万元;二是新增疫情防控物资购置经费45.89万元;三是新增城乡社区支出116.93万元(粮油交易中心项目支出50万元、油化厂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30.14万元、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置资金36.80万元);四是新增农林水支出309.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贴息资金32万元、驻村帮扶队补助经费1万元、农村土炕改造项目276.8万元);五是新增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27.30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0.75万元,占20.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40万元,主要原因是处理上年预拨经费及人员增资形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万元,占2.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4万元,主要是调整职业年金预算形成;卫生健康支出45.89万元,占1.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89万元,原因是本年增加的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款;城乡社区支出116.93万元,占4.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93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的粮食企业改制资金及粮油交易中心项目款;农林水支出309.8万元,占13.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9.8万元,主要原因是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32万元、驻村帮扶工作队补助经费1万元、农村土炕改造项目资金2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万元,占1.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万元,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69.5万元,占53.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粮食行政执法补助经费1.5万元、救灾物资库运行经费11.24万元、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项目省级配套资金73万元、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省级配套198万元、县级配套53万元、县级粮食风险基金170万元、县储粮轮换价差亏损补贴206.6万元、春耕肥贴息资金77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49.98万元,占2.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8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的救灾物资采购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1.65万元,较上年增加122.34万元,主要原因是处理上年预拨经费及人员增资等原因形成。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及津贴补贴254.19万元、奖金11.86万元、社会保险费80.76万元、住房公积金28.40万元、退休费6.65万元、生活补助119.79万元。公用经费37.40万元,较上年增加7.1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增加办公经费1.96万元、增加差旅费1.8万元、增加福利费支出3.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8.67万元、水电费2.62万元、邮电费1.08万元、采暖费0.19万元、差旅费3.06万元、劳务费2.73万元、工会经费及福利费4.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8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66.91万元,当年收入0万元,支出166.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置、粮油交易中心项目建设及救灾物资购置。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3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出招商引资活动及来永客商减少形成。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客商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3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外出招商引资活动及来永客商减少形成。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5批次,36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2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7.13万元,提高23.75%,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增加办公费1.96万元、出差增加差旅费支出1.8万元、增加福利费支出3.2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为救灾物资库叉车,主要用于救灾物资装卸。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仪器设备及救灾物资。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2.7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2537.45万元,自评得分95.5分。并组织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轮换价差补贴”“农村土炕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春耕肥)贴息资金”“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经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等7个项目开展了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1.4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2.11%。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参评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2.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公开中主要反映整体支出及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春耕肥)贴息资金和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轮换价差补贴绩效自评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