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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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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永昌工业园区管委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永昌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工业园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精神文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综治维稳和群团等工作。
2.根据国家、省、市、县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确定工业园区发展目标、规划建设等重大问题。
3.编制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永昌县人民政府赋权,负责工业园区部分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职能,并承担相应监督管理责任。
5.根据赋权,在工业园区内行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监督管理职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工业园区的土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对入驻企业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并督促实施。
7.负责工业园区的对外宣传推介、招商引资等工作。
8.负责工业园区的财政工作,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联系税务、金融等部门。
9.负责工业园区人才队伍建设,协助企业做好招才引智 和人才服务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工业园区管委会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股(统计股与其合署)、规划建设股、财政股、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股、 社会事务服务股6个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的日常运转工作; 负责工业园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和群团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纪检监察等方面规章制度;负责三重一大事项的跟踪落实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安全、效能建设和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与县直各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统一战线、社会治理、平安建 设、维护稳定、来信来访、禁毒、反邪教等工作。
2.经济发展股(统计股)。负责拟订园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提出事关园区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对经济运行跟踪研究和分析;协助企业做好技改扩建、节能降耗;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洽谈、协调、社会风险评估和落实;负责各类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项目引入的全程服务;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组织完成上级部门对招商引资考核督查等工作;负责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服务工作,配合开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报表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负责管理协调园区企业,做好园区和企业合作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申报上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负责科技合作交流、科学普及等工作。
3.规划建设股。负责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等工作;负责新入驻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立项批复;负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督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竣工验收及备案监管;根据授权,负责园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重要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定点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管;负责提供工业园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协调办理工业园区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一书二证"发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区规划违法案件执法监察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统计和资料归档整理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各类政府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建设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内供水、排水、道路、通信广 电、燃气及场地平整等"五通一平”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的文件归档整理工作。
4.财政股。贯彻执行财政、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等法规、制度;负责编制工业园区财务制度和年度预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工业园区各项财政收支;负责制定工业园区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和监督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工业园区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园区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管理工业园区级非税收入;负责监督管理工业园区国有资产;负责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园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园区企业融资服务工作,负责园区闲置企业资产盘活运营工作。
5.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股。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相关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掌握了解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等相关信息;报告、统计园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承担园区环境信息、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协助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并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的应急预警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招商投资项目的环保预审和指导,协助企业开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掌握企业排污在线监测及排放口建设情况;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业园区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在赋权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做好防汛、防洪等工作。
6.社会事务服务股。负责工业园区公共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建成区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市政设施维护、路灯亮化维修等日常管理;负责园区供电、供水、供暖、 供汽、通讯、天然气供应等服务协调工作;负责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占道、挖掘、广告设置等审批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做好优化营 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城市创建和园区其他事务管理等工作。
工业园区管委会共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 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党工委书记兼主任),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主任)。
(三)人员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人员编制20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党工委书记兼主任),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主任)。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非参公人员2人、无编事业人员1人),较上年度无增减,离退休人员5人,较上年度无增减。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4027.95万元,支出总计3947.75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406.27万元,增加148.38%,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同比增加921.8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51.47万元,增加32.54%。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1416.8万元,增加103.23%。其他收入同比减少28.88万元;支出增加3254.59万元,增加469.53%,原因是同比上年项目支出增加形成。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099.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63万元,占6.76%;政府性基金收入2877.8万元,占92.8%,其他收入12万元,占0.39%。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394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03万元,占4.71%; 项目支出3761.72万元,占95.29%。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0.2万元,较上年减少848.3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完成以前年度实施的永昌工业园区供排水工程项目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工程(提升泵站)建设项目,实现结转和结余资金支出848.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79.2万元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工程(提升泵站)建设项目资金,1万元为工会补助经费,合计结转结余80.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8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3.26万元,增加96.13%。主要原因一是农林水支出同比增加21.11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同比增加1492.15万元。以上收入增减相抵净增加1513.26万元。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5.21万元,增长1594.34%。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27.41万元,二是因年初无预算政府性基金,在8月申请到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实施园区供排水工程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3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4.47万元,增加503.54%。主要原因是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及供排水项目资金支出同比增加等原因形成。
本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54.53万元,增长2060.4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预拨经费调整及人员增资等原因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9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加2.14万元;三是增加城乡社区支出35.1万元(金昌麦芽厂“三供一业”采暖设备改造费,);四是新增其他支出支出3356.29万元(2021年实施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支出3356.29万元);五是上年结转新增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335.72万元用于工业园区供排水工程项目。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9万元,占1.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49万元,主要原因是处理上年预拨经费及人员增资形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8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形成;城乡社区支出41.1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1万元,原因是本年增加;(金昌麦芽厂“三供一业”采暖设备改造费)农林水支出122.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5.4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27万元,占0.21% ,较年初预算数增较少1.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他支出3356.29万元,占85.26%,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施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335.72万元,占8.53%,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施工业园区供排水工程项目支出335.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92万元,较上年增加45.39万元,主要原因是处理上年预拨人员经费及人员增资等原因形成。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及津贴补贴75.73万元、奖金3.6万元、社会保险费25.99万元、住房公积金8.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8万元、退休费2万元、生活补助39.53万元。公用经费19.11万元,较上年增加4.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1万元、水电费0.23万元、邮电费0.0026万元、采暖费1.12万元、差旅费0.71万元、维修维护费0.51万元、租赁费0.0052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劳务费3.4万元、委托业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及福利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911.52万元,当年收入2877.8万元,支出3710.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实施永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永昌工业园区供排水工程项目。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24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来永客商减少形成。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客商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来永客商减少形成。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批次,1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5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4.4万元,增加29.91%,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办公费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增加2.38万元、取暖费增加0.12万元、出差增加差旅费支出0.1万元、劳务费增加0.6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0.8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永昌工业园区政府预算采购3.2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设备及办公用品,其中:办公用品0.32万元,同时我单位严格按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严把预算关,在预算采购之外购置的设备,否则一律不予购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9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7.75万元;对供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良好,部门全年预算数为209.63万元,执行数为209.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对供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项目自评为良好。项目全年调整预算数为3710.12万元,执行数为3710.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基本支出方面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21年全年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万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186.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62万元。从基本支出整体情况来看,工业园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进行经费拨付核算,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财政收支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三公”经费逐步下降。二是项目支出方面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财务管理,按方案组织实施,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拨付资金,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实行了“谁申报、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三是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四是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2021年预算绩效自评综述:总体上2021年度永昌工业园区整体财政性资金支出预算编制精细化,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理,项目综合管理和结果评价良好,达到了预期编制的目的,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报账及时、监管严格、使用合理、运行安全。项目管理扎实有效,形成了前期有调研、中期有检查、后期有验收的工作局面。项目效益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发挥了最大效益。严格按照 2020年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体系,认真对表对标,经过自查和对绩效评价指标的逐项分析自评,各项指标基础分为100分,自评得分97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