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单位职责

贯彻执行全县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各类劳动和社会保障违法案件以及企事业和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险金的行为;负责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实施工作;贯彻执行人事、劳动争议处理的政策、法规、制度;负责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申诉劳动、人事信访事项;负责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永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隶属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预算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64.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 1,2),比 2022年预算增加 47.5万元,增长3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较上年增长。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预计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64.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 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64.5万元,比 2022年预算增加17万元,增长3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较上年增长(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 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3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 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61.5万元,比 2022年预算增加17万元,增长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较上年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万元,比 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保障运转经费 1个,主要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费。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 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2023年计划将因公出国(境)费用控制在0批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 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2023年计划公务接待费用控制在0批次、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 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比 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比 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0.4万元,比 2022年预算增加5.15万元。增加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临时工工资。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8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 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18万元。主要为打印设备更新,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甘肃省级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 1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2022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2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2〕6号)要求,以 1-6月、1-9月两个时段为节点,集中对各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监控,包括 1个项目的资金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2〕7号)工作要求,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3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费,涉及财政支出3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1个,涉及财政支出3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 0个,涉及财政支出 0.00万元。

2023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本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本单位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本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本单位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9、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0、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1、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22、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3、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2、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

1.永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永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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