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开展消费者协会工作。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协助配合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的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报告制度。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参与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17、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8、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十四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 、政策法规股、综合业务股(投诉举报中心)、食品安全协调股、行政审批股(登记注册、信用监管股)、市场秩序监管股(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质量发展与监管股、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公平竞争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股(商标专利监管股)。

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事业机构3个,分别是:

1、永昌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永昌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永昌县计量所

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0个派出机构,分别是:

1、永昌县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2、永昌县河西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3、永昌县新城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4、永昌县红山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5、永昌县焦家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6、永昌县东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7、永昌县六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8、永昌县南坝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9、永昌县水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0、永昌县朱王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1年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77人、企业编制5人),较上年减少3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4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77人、企业工人5人),较上年减少3人;离退休人员18人,较上年增加1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529.89万元,支出总计1529.89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50.17万元,增长了19.55%,支出增长250.17万元,增长降19.55%。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人员经费调整及项目资金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2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4.09万元,占99%;其他收入2.8万元,占0.1%;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2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77万元,占92.08%; 项目支出121.12万元,占8.6%;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统筹支出力度较上年加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24.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49万元,增长24.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4万元,增长24.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资金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77万元,增长21.31%。较年初预算数增长306.2万元,增长25.0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资金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6.92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43万元,占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56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调整;节能环保支出20.97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没做预算;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没做预算;住房保障支出81.57万元,占5.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没做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4.12万元, 较上年增加258.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8.97万元、津贴补贴273.35万元、奖金31.08万元、绩效工资47.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3.1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8万元、住房公积金81.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28万元、退休费7.09万元、生活补助308.20万元。公用经费104.65万元,较上年增加22.7万元,主要原因新增人员,定员公用经费提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2.82万元、电费4.99万元、邮电费0.89万元、取暖费8.67万元、差旅费1.75万元、劳务费20.26万元、工会经费2.91万元、福利费9.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4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8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厉行节约,费用有所降低。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1万元,主要用于省内因公出行、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厉行节约,燃油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1万元,主要用于省内因公出行、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厉行节约,费用有所降低。

2021 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车均维护费1.94万元;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2.82万元、电费4.99万元、邮电费0.89万元、取暖费8.67万元、差旅费1.75万元、劳务费20.26万元、工会经费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22.7万元,增长27.70%,主要原因是人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办公费、差旅费等相应增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值为764.0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建筑物412.03万元;通用设备106.34万元;专用设备198.1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4.68万元;图书、档案2.89万元;无形资产4.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7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四)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年初结转3万元,决算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12万元;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12万元;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作经费、省局拨入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等9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12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或优、良、中、差),部门全年预算数为121.12万元,执行数为121.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1.12万元,执行数为121.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市场监管培训及差旅补助;二是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抽检;三是执法车辆燃油、四是宣传资料印刷、五是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检查、特种设备检查培训费用等。本部门组织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方面进行了绩效评价。在项目资金完成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影响力指标上都力争达到上限要求,促进质量提升,切实提高监管效能,提高检验检测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结果,2021年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目标明确,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在今后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还需严格执行绩效目标,有效发挥绩效目标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严格执法程序,强化市场监管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项目服务水平,提高满意度指标,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制度落实,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管理、检查措施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保证资金安全使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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