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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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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资产信息情况说明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永昌县第一小学,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主要工作职责为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第一小学内设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各处室。
(三)人员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人员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36人, 其中: 行政编制人数0 人,事业编制人数 136人。 截止2021年12 月31 日,在职职工人数 134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0 人,事业编制人员130人,4人无编。在职职工年中退休5人,调出1人,调入8人,年末人数比上年增加2人。退休人员年中新增5人,病故2人,年末51人,比上年增加3人。遗属年中新增1人,2人取消遗属待遇,年末5人,比上年减少1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879.30万元,支出总计2879.3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78.94万元,增长51.51%,支出增加978.94万元,增长51.51%。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上年挂账考核业绩奖267万元记入本年度收支,本年资本性支出增加体育运动场建设及设备购置约600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2879.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9.30万元,占100%。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287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1.30万元,占72.63%; 项目支出788.00万元,占27.37%。
本单位2021年度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2879.30万元,较上年增加978.94万元,增长51.51%,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上年挂账考核业绩奖267万元记入本年度收支,本年资本性支出增加体育运动场建设及设备购置约6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7.76万元,增长70.22%,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公用经费、文明城市奖金、体育运动场建设资金、设备购置薄改专项资金等年初未纳入预算数。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534.80万元,占88.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0.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公用经费、文明城市奖金等奖励金、班主任津贴、体育运动场建设资金、设备购置薄改专项资金等年初未纳入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18万元,占7.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8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年初预算数83.24万元,实际支出11.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32万元,占4.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1.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2.64万元, 较上年增加38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上年挂账考核业绩奖记入本年度收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8.66万元,较上年减少168.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公用经费中包括中央、省级公用经费,本年将其列入项目支出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面临报废,本年很少使用,与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2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检测费及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车面临报废,本年很少使用。
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车均维护费0.26万元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外出。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13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教学触控一体机及纸张文印耗材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均授予小微企业。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体育运动场建设项目、教学触控一体机购置及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精准扶贫户补助等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我单位体育运动场建设工程在各级部门共同努力下正如期完进行,今年安排建设资专项资金710万元,其中,已经投入支付540.36万元,169.64万元结转下年;教育设施设备投入资金投资64.13万元,购置的触控一体机、音乐器材、图书等均投入使用,发挥了应有的效能;对119名家庭困难学生发放补助资金5.48万元,对56名精准扶贫建档立户学生发放作业本补助资金0.112万元,一定程度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对完善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有可持续性的影响。以上项目目标明确、程序合理;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按计划进行,项目的组织管理有效;项目的产出基本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绩效基本实现。
我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9.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能合理使用财政资金,为在职、退休等人员提供生活保障;公用经费用于学校的教学业务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等开支,及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等,保证学校正常运行;建设项目及教学设备资金的投入进一步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提升学校办学效益 ,促进学校自身有效可持续发展。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项目绩效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加强资助资金管理;按照各类资助文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规范发放各类补助。
(3)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按照永昌县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永财发﹝2021﹞48号),下拨中央资金17850元、省级资金11900元,共29750元,支出29750元,享受学生119人次。
202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按照永昌县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及学期教育免保教费补助经费的通知》(永财发﹝2021﹞228号),下拨中央资金14000元,省级资金11000元,支出25000元,享受学生100人次。
2021年精准扶贫户在校学生生活补助费按照永昌县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2022学年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永财发﹝2021﹞233号),下拨县级资金1120元,支出1120元,享受学生56人次。
以上资金由财政局拨款到学校,学校严格监督管理,通过银行直接打卡到惠农惠民“一卡通”账户,严禁截留、挪用、滞留、扣减国家资助资金。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省、市、县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生活补助资金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严肃财政纪律,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生活资助政策,资金及时按标准足额发放到位,助力家庭脱贫。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学校采用自评的方式,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学习了相关文件政策。评审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通过查看会计资料,问询学生、家长,重点评价困难学生认定程序是否完善、资金发放是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最后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反馈到永昌县教育局。
3、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实施该资助项目以来,我校没有完全因贫困而辍学的情况,在资金保障情况下能极大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同时完善了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有可持续性的影响。
4、有关建议
(1)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把好资助对象认定关口,采取有效监控措施,把教育资助资金准确、及时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学生。
(2)把学生的德、能、勤、绩等要求做出合理规定,在资助对象评审中作为重要的认定依据,从制度上引导学生努力向上,积极表现,激发困难学生的学习斗志。
(3)加强政策宣传工作,使在校生和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六、专业名词解释(注: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