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西路军永昌战役纪念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红西路军永昌战役纪念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我馆属永昌县委、县政府管理,以县政府管理为主的副县级建制事业机构,永昌县革命烈士陵园为其下属部门。纪念馆负责调查研究河西地区红色苏维埃政权历史文化;负责红西路军永昌战役纪念馆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征集、整编、陈列革命烈士事迹和遗物,广泛宣传烈士的革命精神。核定事业编制8人,现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7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人,我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财务实行独立核算。

(二)机构设置

红西路军永昌战役纪念馆属县政府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内设三个机构,主要有以下机构职能:

1、烈士陵园

2、办公室

3、财务室

(三)人员情况

本单位2021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7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人,较上年无变化;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2人(2016年3月退休1人,2021年6月退休1人),较上年增加1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九张)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71.63万元,支出总计371.63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849.71万元,下降83.273%,支出减少1784.17万元,下降82.76%。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馆无国债收入,故收入和支出均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7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74万元,占82.27%;政府性基金10万元,占2.69%;其他收入1万元,占0.27%;上年结转54.89万元,占14.77%。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7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5万元,占28.11%; 项目支出267.18万元,占71.89%;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54.8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部门更换新系统,结转资金全额追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1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5.6万元,下降85.79%。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无国债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63万元,增长26.96%。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级以下纪念设施维修款及免费开放资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5.17万元,下降82.8%。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馆未拨入国债项目,故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62万元,增长26.87%。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级以下纪念设施维修款及免费开放资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42万元,占1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4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入预算;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8.75万元,占37.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75,主要原因是本支出属于上级专项,未列入年初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34,占41.92%,较年初预算增加74.8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费及人员工资增加;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占2.6%,较年初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未列入年初预算;住房和保障支出6.12万元,占1.65%,较年初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预算有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45万元, 较上年增加26.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66万元;津贴补贴20.18万元;奖金2.51万元;绩效工资4.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1万元;住房公积金6.12万元;对社会和家庭的补助21.68万元;合计99.78万元;公用经费4.67万元,较上年增加2.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福利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61万元;印刷费0.77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工会经费0.24万元;福利费0.75万元,合计4.6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当年收入10万元,支出1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红色文化教育体验基地项目前期费。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较年初预算无变化,较上年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决算支出与2020年决算支出相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0,与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为0与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共计零个团0人;公务用车购置零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零批次0人;国外国外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年初固定资产5038418.22元,截至今年年底固定资产5388161.63元,2021年累计折旧2702586.97元。2021年,房屋固定资产5207781.46万元(包括业务用房151434元,其他构筑物5056347.46元),其他固定资产180380.17元,合计5388161.63万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71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召开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扎实开展2021年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该项目我单位开展了绩效自评,未组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重点对项目实施以来的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县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全部纳入绩效自评范围,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实施红西路军总指挥部旧址实施总指挥部旧址文物本体修缮工程,修缮保护文物本体,消除和减缓各种破坏因素。共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内资金37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5万元,项目支出共三项,合计267.18万元,资金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通过此次自评,我单位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8分;免费开放资金自评得分99分;指挥部旧址修缮资金自评得分97分;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资金项目自评得分98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1年决算公示表.xls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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