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红山窑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永昌县红山窑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执行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和人代会决议。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区域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辖区内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精神文明等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党组织“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做好拥军优属及双拥创建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领导镇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指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做好“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络工作。

3、制定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负责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负责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

4、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综合管理,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方面职能;负责本乡镇公益事业建设,加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5、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人社、民政、残联、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政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6、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消防、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健康、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全面加强平安网络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7、指导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及辖区单位参与村级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8、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红山窑镇设下列内设机构,为股级建制: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红山窑镇设下列事业单位,为副科级建制: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牌子)、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综合文化站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

乡镇其他机构设置:设置红山窑镇人民武装部、红山窑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红山窑镇财政所。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34人),较上年无变化。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5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34人),较上年增加6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524.87万元,支出总计2524.87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97.12万元,增长65.27%,支出增加1010.11万元,增长66.6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较多,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年中下达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整治资金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316.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3.84 万元,占99.88%;其他收入2.69万元,占0.12%。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52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97万元,占28%; 项目支出1817.9万元,占72%。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208.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1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2.49万元,增长52.0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较多,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本年上级下达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整治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0.92万元,增长135.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年中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2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6.03万元,增长67.46%。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专项收入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9.62万元,增长156.6%。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的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支出相应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7.82万元,占25.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25万元,主要原因有人员增加、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公共安全支出23.37万元,占0.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45万元,占1.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4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辘沟景区建设项目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万元,占4.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69万元,主要原因有人员增加、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卫生健康支出6.49万元,占0.26%,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节能环保支出693.89万元,占27.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89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及农村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经费等未列入年初预算;城乡社区支出81万元,占3.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庄规划编制费用及重大项目前期费等未列入年初预算;农林水支出870.43万元,占34.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6.1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住房保障支出37.21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2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95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5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3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列支结转资金0.03万元。其他支出12万元,占0.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55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6.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6.88万元, 较上年增加119.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10.09万元,较上年增加16.7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增加、物价上涨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5.55万元,当年收入10万元,支出25.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及各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的运行。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6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取送、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8.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履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压缩接待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33批次,112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64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0.13万元、电费27.83万元、取暖费6.57万元、差旅费3.33万元、劳务费28.34万元、委托业务费4.46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福利费3.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16.75万元,增长17.95%,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增加、物价上涨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压缩车1辆,双排客货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建筑用灯具及电缆、电线等。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35个项目,涉及资金1817.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2021年我镇组织对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资金、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2021年示范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费、村级办公经费、村组干部工资报酬 、农村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经费等 3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7.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各项项目整体绩效评价良好,项目实施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红山窑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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