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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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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永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永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根据永政办发〔2010〕131号文件精神设立的单位,隶属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法定代表人狄振武,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根据县委编发〔2019〕37号文件精神核定事业编制20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2人,其中四级主任科员4人,事业在编人员9人,事业无编人员9人。
我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的审核登记工作;核定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记账、对账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营;负责全县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失业职工、工伤人员等待遇的审核、发放、调整工作;负责对全县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的稽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属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1年人员编制20人(其中:事业编制2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2人(其中:参公4人、事业18人),较上年增加1人;离退休人员7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58.71万元,支出总计258.71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85.81万元,增长49.63%,支出增加85.81万元,增长49.63%。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工资等收入增加,拨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4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5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7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5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71万元,占98.45%;项目支出4万元,占1.55%.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81万元,增长49.63%。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工资等收入增加,拨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工资等收入增加,拨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4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81万元,增长49.63%。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拨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拨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7万元,占20.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执行了新的工资标准,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及对应的公用经费有所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4万元,占73.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保障支出14.44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占0.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拨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64万元, 较上年增加74.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财政拨款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7.07万元,较上年增加7.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定员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市州互查发生的接待费用,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检查组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市州互查发生的接待费用,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2人,人均接待费87.8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7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对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71万元。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自评结果的运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