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永昌县畜牧兽医站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兽医行业、屠宰行业和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畜牧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拟定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外来动物疫病、常见动物疫病的控制、扑灭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畜牧渔业项目申报、实施工作,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指导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畜禽品种改良;负责畜牧渔业生产统计、监测、畜禽和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养殖示范区技术指导;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畜牧兽医站隶属农业农村局,属二级财政预算单位。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人员编制47人(其中:事业编制4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7人(其中:行政1人、事业56人),较上年增加2人;离退休人员54人;遗属20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042.4647万元,支出总计1042.5759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715.7274万元,增长68.66%,支出增加715.9459万元,增长68.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42.46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2.4647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42.5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5577万元,占80%; 项目支出208.0182万元,占19.95%。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42.4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5.7274万元,增长68.6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2.5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5.9459万元,增长68.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1198万元,占13.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5375万元,占10.31%;农林水支出751.0749万元,占72.04%;住房保障支出43.8437万元,占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4.55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6.5805万元, 较上年增加469.95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7.9772万元,较上年增加19.17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5万元,本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碎纸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我部门(单位)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 208.018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税改补助农村畜牧防疫经费” “2021年县级基层防疫员工资”“2021年省级动物防疫及动物卫生安全监管资金”“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021年省级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021年市级基层防疫员工资”“2021年市级布病防控资金”“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经费”“生猪贷款贴息资金”“普查补助经费”“基层兽医站运行补助经费”等 1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018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拨付和支出及时,资金使用规范。
2021年省级动物防疫及动物卫生安全监管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万元, 执行数为 54万元, 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疫情处置及时;二是消毒药品采购及时。
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3万元, 执行数为13.3万元, 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资金拨付及时;二是保障防疫员工作正常开展。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4万元, 执行数为7.74万元, 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资金拨付及时;二是促进畜牧业发展。
2021年市级布病防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 执行数为24万元, 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资金拨付及时;二是降低畜禽死亡率。
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3万元, 执行数为13.3万元, 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资金拨付及时;二是保障防疫员工作正常开展。
村级防疫员及质检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5万元, 执行数为78.5万元, 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资金拨付及时;二是防疫员工资发放及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