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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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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第五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永昌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永财函字〔2022〕7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公示,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立于2019年3月,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及价值导向。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以及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是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五是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是组织开展伤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七是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八是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九是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十是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一是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及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永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成立于2019年5月,为副科级建制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是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二是做好本级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三是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四是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五是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六是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七是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八是完成本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永昌县双拥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由民政局调整为隶属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办理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组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二是承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三是负责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和协调工作,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双拥工作任务。四是负责拟定全县双拥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双拥活动,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和驻永部队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各单位双拥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五是组织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双拥模范乡镇活动和春节、“八一”及其他重要节日的拥军优属活动。六是协调、组织、指导各乡镇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开展双拥支前活动,协调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支持驻地经济建设,参加地方抢险救灾行动等活动。七是协调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认真处理军政、军民关系,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军、警、民纠纷工作,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八是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落实优抚政策,接待双拥来访,妥善解决好各类矛盾,协调部队子女入学入托、协助军地双方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军民纠纷和军地历史遗留问题。九是做好双拥宣传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十是做好双拥工作的检查验收,搞好双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模范单位的考评考核及表彰通报工作。十一是调查研究双拥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十二是负责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文电的起草、呈报、收发、管理和双拥工作刊物、资料的编印工作。十三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双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仅为本级决算,永昌县双拥工作办公室、永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隶属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财务未独立。
1.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本级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信访接待室)、拥军优抚股(政务服务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2.永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
3.永昌县双拥工作办公室隶属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
三、人员情况
2021年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0人),较上年增加0人。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6名。永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较上年增加0人。永昌县双拥工作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4名,较上年增加0人。2021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9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12人),较上年增加2人;退休人员1人,较上年增加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决算收入总计2223.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45.85万元,年初结转377.33万元),2021年决算支出总计2223.18万元。与2020年收入决算数2498.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93.47万元,年初结转305.4万元)相比,收入减少275.68万元,下降11.03%;与2020年支出总计2498.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84.43万元,年末结转414.44万元)相比,本年支出增加138.75万元,增长6.66%。主要原因是我局2020年年内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另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1〕55号)精神,从2021年起“规范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2021年各类资金指标结余615.96万元,财政收回,故而产生差异。
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84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5.85万元,占总收入的99.46%;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0.54%。
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22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22万元,占总支出的10.13%;项目支出1997.96万元,占总支出的89.87%。
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2020年结转结余414.44万元,减少414.4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2021年度计划额度结转615.96万元,已于2021年12月27日全部申报计划额度追减,2021年年末没有计划结余,615.96万元全部调整为指标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3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185.78万元减少349.92万元,下降16.01%。主要原因是: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2021年度收入的计划结转额度615.96万元,已于2021年12月27日全部申报计划额度追减,当年收入减少615.96万元,故而产生差异。
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1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076.61万元增加136.57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一是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资金方面2021年为全县各类优抚对象17227人次发放优待抚恤补助资金718.03万元,较上年为全县16926人次发放优待抚恤补助资金669.5万元增加48.53万元;二是在落实退役士兵兵役优待金方面2021年为2020年选择自主就业退役的72名士兵,发放兵役优待金840.37万元,较上年为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的73名士兵,发放兵役优待金687.49万元增加152.88万元;三是落实政府分配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方面2021年为待安置期间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4.08万元;缴纳待安置期间基本医疗保险4.19万元,较上年为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7.065万元;缴纳待安置期间基本医疗保险2.95万元,减少1.745万元;四是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险政策方面2021年为全县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落实医疗保障经费19.97万元,较上年22.11万元,减少2.14万元;五是落实1-4级伤残军人护理费方面2021年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发放护理费6.66万元较上年4.79万元增加1.87万元;六是落实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政策方面2021年为2020年度37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发放奖励金11.8万元,较上年为2019年34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发放奖励金10.2万元增加1.6万元;七是落实进藏服役士兵一次性奖励金方面2021年为62名进藏服役士兵(含高原条件兵),发放一次性奖励金62万元,较上年为10名进藏服役士兵,发放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增加55万元;八是落实大学生参军入伍奖励方面2021年为2020年应征入伍的87名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47.1万元,,较上年为2019年应征入伍的62名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发放奖励金33.2万元增加13.9万元;九是落实退役士兵培训费方面2021年为18名退役士兵支付培训费5.95万元,较上年为25名退役士兵支付培训费7.94万元减少1.99万元;十是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和解困资金方面2021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和解困资金支出54.83万元,较上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和解困资金支出53.55万元增加1.28万元;十一在扎实有序开展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工作方面2021年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同步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核查,完成缴费115.72万元,较上年225.01万元减少109.29万元;十二是在落实拥军优属方面:2021年县财政全额拨款102.99万元,分别用于对驻地驻训部队的项目建设、重要节日对驻地驻训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的慰问,其他相关拥军优属方面的支出,较上年134.9万元减少31.91万元。十三是基本支出方面2021年基本支出225.22万元,,较上年160.28万元增加64.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863.34万元增加972.51万元,增长112.6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年内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43.71万元;二是年内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增加1306.2万元;三是上年结转414.44万元按规定全部原用途使用。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2213.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7万元,占1.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发放2019年度保持文明城市奖金7.62万元;二是发放2019年科学发展考核业绩奖29.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2.77万元,占96.82%,较年初预算数849.03万元增加1293.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年内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年内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增加。卫生健康支出19.97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2万元增加17.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7万元;2043.66万元,占98.41%,较年初预算数1323.54万元增加720.12万元,主要原因:上中央下达和市级配套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3.57万元,占0.61%,较年初预算数12.31万元增加1.2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22万元,较上年160.28万元增加64.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89万元,较上年150.23万元增加57.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内人员增加2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56万元,较上年59.13万元增加12.43万元;津贴补贴49.14万元,较上年49.07万元增加0.07万元;奖金5.59万元,较上年4.18万元增加1.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66万元,较上年13.89万元增加0.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1万元,较上年6.38万元增加1.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9万元,较上年3.16万元增加0.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7万元,较上年3.59万元增加0.18万元;住房公积金13.57万元,较上年10.84万元增加2.73万元。公用经费17.33万元,较上年10.05万元增加7.28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3.61万元,较上年0.64万元增加2.97万元;水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0.02万元增加0.09万元;电费支出0.61万元,较上年0.24万元增加0.37万元;邮电费支出0.07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07万元;差旅费支出1.7万元,较上年0.91万元增加0.79万元;委托业务费1.55万元,较上年1.38万元增加0.17万元;工会经费0.47万元,较上年0.23万元增加0.24万元;福利费1.64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1万元,较上年6.45万元增加0.96万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交通补贴)。
2021年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15.96元,结转资金为2021年12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0.3万元减少0.15万元。较上年0.26万元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履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规定,年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人数17人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2021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2021年度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0.3万元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履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规定做好来人接待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7人次,其中:国内接待2批次,17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均接待费87.7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第五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7.33万元,较上年10.05万元增加7.28万元,增长72.41%。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增加,各类办公费用相应增加。其中办公费支出3.61万元,较上年0.64万元增加2.97万元;水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0.02万元增加0.09万元;电费支出0.61万元,较上年0.24万元增加0.37万元;邮电费支出0.07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07万元;差旅费支出1.7万元,较上年0.91万元增加0.79万元;委托业务费1.55万元,较上年1.38万元增加0.17万元;工会经费0.47万元,较上年0.23万元增加0.24万元;福利费1.64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1万元,较上年6.45万元增加0.96万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为34.66万元,,较上年592.92万元增长-94.15 %。负债总额15.37万元,,较上年139.38万元增长-88.97 %。净资产19.29万元,较上年453.54万元增长-95.75 %。其中流动资产17.3万元,较上年555.88万元增长-96.89%,占资产总额的49.91%;固定资产17.36万元,较上年17.04万元增长1.89%,占资产总额的50.09%;在建工程0万元,较上年20万元增长-100 %,占资产总额的0.00%;通用设备7.98万元,较上年6.94万元增长14.99%,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5.96%(其中,车辆0万元,占0.00%,单价50万元(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专用设备0万元,占0.0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0万元,占0.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9.38万元较上年10.1万元增长50.52%,较上年增长-7.13%,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4.04%。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万元,与上年3.17万元相比减少0.31万元,减少原因是机构运转所需办公设施设备2019年、2020年大部分已完成采购,2021年为新调入人员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组织形式为政府集中采购,采购机构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采购方式是协议供货。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甘肃一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金额合计0.595万元;授予兰州美承科技有限公司合同金额1.99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兵役优待补助资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和解困资金、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资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优抚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9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997.96万元,执行数为1997.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详见《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1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考评的自评报告》和《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通过自评,我局财政性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上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尽管严格执行政策,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乡镇上报自然减员不及时,致使资金多发产生追缴问题。二是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且均为兼职人员,缺乏工作经验,业务不熟悉,导致部分工作进展较为缓慢。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性强,为补足短板弱项,将通过反复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打好服务退役军人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是严格程序,强化监督。优抚资金使用,将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把好每一道关口,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坚持程序到位,管好用好优抚资金,严禁出现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保证每一笔资金都能安全使用。
三是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建立优抚资金使用管理的常态化宣传机制,对各类优抚资金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及时通报资金使用工作进展,及时公开群众投诉举报及处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政府、财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对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极大地调动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探索了资金管理创新的模式,强化了优抚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完善了优抚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同时,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我局持续不断的努力,各级优抚优待资金使用效益将更加明显,社会成效将会更加显著。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探索绩效考评新模式,让社会参与面更广,考评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并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