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永昌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职能

1、负责农机化科研、推广、技术信息服务工作;

2、负责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实验、示范、宣传推广工作;

3、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农机、农机配件和农机市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4、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交流工作;

5、负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是永昌县农业农村局下属的二级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情况

单位核定编制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人,较上年减少2人;退休8人,较上年无变化(增加1人,死亡1人);遗属2人,较上年减少1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189.48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220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9万元,占1.7%; 项目支出2122.96万元,占98.3%。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89.48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0.35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27万元,占0.6%;农林水支出2182.58万元,占99.19%;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占0.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6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4.77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2.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员0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3万元,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及深松补贴的工作量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59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 2个,共涉及资金2122.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48%。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农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2020年农机深松补贴)” 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2.96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紧紧围绕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坚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首要任务,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为导向,以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为载体,狠抓农机化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大力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受益农户659户,补贴机具822台(套)。其中:轮式拖拉机437台、小麦联合收割机7台、玉米收获机38台、播种机械156台(套)、耕地机械55台(套)、平地机械13台(套)、饲料加工收获机械26台(套)、畜产品加工机械5台(套)、整地机械29台(套)、植保机械46台、中耕机械10台(套)。

农机深松补贴全部用于完成农机深松作业面积25万亩的任务。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24万亩,按18元/亩的标准将深松补贴资金兑付给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对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量化评价实际得分为 100 分,2021年财政拨款入年初预算数为79.53万元,决算数为2189.4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3.63%。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项目资金。

 3.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按照《永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金财发〔2022〕39号)相关要求,我单位组织配合财政部门开展了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组织配合财政部门对“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农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2020年农机深松补贴)”等 2 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2.96万元。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总体认为:资金安排合理,各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衔接资金项目录入及时、准确,用于产业的比例达 50%以上,项目立项精准,利 益联结机制健全,资金效益发挥良好,扶贫项目资产台账建立工作 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农机中心2021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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