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花草滩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永昌县花草滩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林场林业发展,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是组织开展林场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林场林业建设资金的管理和外资项目引进工作;三是组织实施林场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生态公益林、防沙治沙、沙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项目;四是负责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防火工作、森林资源和荒漠化土地调查、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等工作;五是负责协助林业行政执法,协助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及其它毁林案件;六是负责林场征占用林地、林木限额采伐、林区生产加工木材、捕猎野生动物的调查上报工作、森林病虫鼠害的监测预报及防治等工作;七是负责林场林木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应用工作及林业科技宣传、示范、推广、应用工作;八是负责林场林业队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林场下设东大山、尖山、双井子、宋家湾、清河、黄家学等六个资源管护站,现有正式在册职工38人。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155.84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 1,2),比 2022年预算减少185.16万元,减少 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管护面积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预计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55.84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 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55.84万元,比 2022年预算减少185.16万元,减少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管护面积减少;(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 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5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292.62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84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 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5.84万元,比 2022年预算增加3.32万元,增长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50万元,比 2022年预算减少191万元,减少56%,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及管护面积减少。

保障运转经费 2个,主要是国有林场改革补助经费(生态功能区项目)和国土绿化及县域内林木管护经费(生态功能区项目)。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 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23年计划将因公出国(境)费用控制在0批次、0人次之内。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 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 0%。2023年计划公务接待费用控制在0批次、0人次之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下降0%。

4.“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 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5.培训费0万元,比 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6.会议费0万元,比 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20万元,比 2022年预算减少221万元。下降6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人员减少及管护面积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2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43平方米,价值215万元。共有业务用车2辆,价值27万元。单价 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3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1.重点项目名称:国土绿化及县域内林木管护经费(生态功能区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永昌县花草滩林场

3.实施周期及计划:项目自批复之日起,实施周期 12个月;计划完成连霍高速及G570景观带苗木绿化补植补造、除草、管道维修、水电费等各项管护抚育任务。

4.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5.项目概括:完成连霍高速及G570景观带苗木绿化补植补造、除草、管道维修、水电费等各项管护抚育任务。

6.项目总目标:通过采取病虫害防治、补植补造、除草浇水等措施,确保造林地、育苗地苗木成活率、保存率达标,全面提升造林绿化成果,巩固绿化美化效果,改善县域内生态环境。

7.项目立项依据:永昌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永财发〔2023〕10号)文件。

8.项目绩效:一是保证绿化保有率,改善生态环境;二是提升县域内绿化管护成效。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永昌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以1-6月、1-9月两个时段为节点,集中对各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监控,包括2个项目的资金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按照《永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函[2023]2号)文件要求,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3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并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加强项目管理,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主要是国有林场改革补助经费(生态功能区项目)和国土绿化及县域内林木管护经费(生态功能区项目),涉及财政支出15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 0个,涉及财政支出 0.00万元。

2023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32、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3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附件:

1.永昌县花草滩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2.永昌县花草滩林场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xlsx

3.永昌县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批复表.xlsx


永昌县花草滩林场

2023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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