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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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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永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汇总)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广电领域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领域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体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体活动,统筹协调全县文化旅游节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旅游以及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永昌全域旅游和文化、体育、旅游产品开发工作。
4、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业,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
5、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全县公共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加快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育、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协调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8、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审报设立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市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文物考古项目的实施;对社会文物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县文物商店的申报工作;协调、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学术、科研和科技保护工作;履行全县文物行政执法督查职责,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
10、负责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机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并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11、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业务管理。
12、指导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组织全县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全县各类体育场馆监管工作;协助做好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13、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旅行社服务网点的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现场检查;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负责受理辖区内行业领域投诉和信访;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统计工作;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及精神文明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14、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娱乐、演艺市场、游艺市场的监管,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印刷、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5、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业培训教育工作。
16、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内设8个机构,主要为:办公室、财务室、公共文化股、文化遗产股(文物管理所)、广播电视股、体育发展管理股、旅游发展管理股、综合审批管理股、下属7个单位,分别是:
1、永昌县文化馆
2、永昌县图书馆
3、永昌县博物馆
4、永昌县体育馆
5、永昌县旅游发展中心
6、永昌县广播电视维护中心
7、永昌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参公编制0人、事业编制6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8人(其中:行政21人、参公0人、事业56人),较上年增加2人;离退休人员52人,较上年增加1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224.55万元,支出总计2739.84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591.28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无线覆盖(广电项目)项目、公共体育场二期建设项目、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免开资金等安排减少;支出减少1156.05万元,下降29.67%。主要原因是无线覆盖(广电项目)项目、公共体育场二期建设项目、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等项目收入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22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2.55万元,占94.97%;其他收入112万元,占5.03%。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73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76万元,占39.88%;项目支出1647.08万元,占60.12%。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9.61万元,较上年减少580.8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安排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12.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0.95万元,下降30.36%。主要原因是公共文化、文物保护、体育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2.19万元,增长78.97%。主要原因是积极向上争取文化、文物保护、广电维护、体育、免费开放等专项资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4.12万元,下降17.48%。主要原因是公共文化、文物保护、体育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1.91万元,增长113.6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积极向上争取文化、文物保护、广电维护、体育等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万元,占0.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前期费;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04.24万元,占83.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3.15万元,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09万元,占6.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城乡社区支出14.8万元,占0.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列支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差旅费;住房保障支出60.65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164.73万元,占6.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2.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3.24万元, 较上年减少205.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发放工资津补贴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09.53万元,较上年增加17.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7.8万元,当年收入131.73万元,支出179.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付公共体育场二期项目款、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公益体育事业。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9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检查指导业务工作相对增加,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举办文化旅游活动外出、文物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省公务用车费用。
公务接待费3.99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2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检查指导业务工作相对增加,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44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5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7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20.08万元,下降21.76%,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按年初人数核定执行。我部门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对各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含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及其他费用进行严格控制。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待报废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5.6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项目咨询服务、演出服务、印刷服务、车辆运行、办公消耗品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4.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4.4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我部门(单位)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50.01万元。组织对2021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省级专项体育彩票公益金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9.5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信号)运行维护费、免费开放资金,保障“三满”播出无线发射及微波传输更新及运维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28万元。
2.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良,部门全年预算数为1180.36万元,执行数为2739.8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各类专项资金在实施过程中,单位积极履行部门职能,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规范管理提升效率,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立足单位职责,顺应改革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努力提升广电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健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文化旅游业持续发展,健全旅游导览标识,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文旅融合,文化惠民工程出彩出新,持续放大文化旅游业综合效应,全力推动文体广电和旅游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分配方面,由于县级财政困难,资金量少,以及上级补助资金有限,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短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二是项目建设方面,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群众文化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部分建设项目建设期限延长,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的支出进度。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的,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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