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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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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永昌县草原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县草原保护、改良、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草原生态,驯化推广优良牧草,为草原监理、实施草畜平衡、保护改良草原提供技术支持;负责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草地虫鼠害的预测预报、监测和防治指挥与协调、防治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草原工作站是永昌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公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较上年无增减。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人(其中:行政0人、参公2人、事业3人),较上年参公人员减少1人,事业人员增加1人;离退休人员12人,较上年无增减。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882.63万元,支出总计882.63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71.68万元,较少7.5%,支出减少71.68万元,减少7.5%。主要原因是收入支出总计包含年初结转结余资金,2020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高于本年初结转结余资金,且项目2020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等均在本年度实施。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697.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7.34万元,占100%。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88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2万元,占10.54%; 项目支出789.61万元,占89.46%。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226.10万元,主要原因是全部上缴财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7.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2万元,增长114.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01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是年度拨入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项目收入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41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5.3万元,增长116.6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余结转资金为上年项目剩余资金,本年度项目实施,项目支出增加 。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9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文明城市奖金和平安金昌挂账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7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初调入1人;节能环保支出606.41万元,占6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8.17万元,主要原因是拨入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资金,并于本年实施;农林水支出239.76万元,占27.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拨入永昌县2020年第二批草原植被恢复项目资金,并于本年进行项目实施;住房保障支出3.70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38万元, 较上年增加25.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69万元,较上年增加0.89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调增。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2.2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2020年、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2020年第二批草原植被恢复项目草种、农药。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2.2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单位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784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300万元,2020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300万元、2020年第二批草原植被恢复项目1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99%。从评价情况看,对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均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顺利通过市县级验收。草原植被盖度和草产量明显提高,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认可度,全面完成了年初绩效申报目标,综合绩效评价优。
2021年的财政资金安排,保障了县草原站在职人员的基本支出,确保单位能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扎实开展全县草原保护、改良、建设规划,草原生态监测,优良牧草驯化推广,草地虫鼠害的预测预报、监测和防治指挥与协调、防治管理等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