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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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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二、2021年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永昌县供销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我县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其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社的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承担县委、县政府委托的任务,按照政策规定对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废旧物资以及其他商品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和参与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并对企业改革后剩余的社有资产进行运营、监督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
我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单位内设三个股室:办公室、业务股和财统股。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1年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参公编制4人),较上年减少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参公编制4人);离退休人员5人,较上年增加1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28.29万元,支出总计128.29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0.59万元,同比增加31.31%,支出增加30.59万元,同比增加31.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的人员工资调整及公用经费基数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9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9万元,占100%,没有项目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8.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9万元,增长31.3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的人员工资调整及公用经费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的人员工资调整。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9万元,增长31.3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的人员工资调整及公用经费基数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72万元,占10.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的人员工资调整。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73万元,占66.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1人退休。住房保障支出6.98万元,占5.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单位1人退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76万元,较上年增加33.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的人员工资调整及公用经费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54万元、津贴补贴27.96万元、奖金3.7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8万元。公用经费11.53万元,较上年增加3.9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2021年度的人员工资调整及公用经费基数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07万元、差旅费2.49万元、公务用车交通补贴费6.72万元,工会经费0.3万元、福利费0.9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加。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加。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0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加。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3万元,机关运行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07万元、差旅费2.49万元、公务用车交通补贴费6.72万元,工会经费0.30万元,福利费0.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3.92万元,增长51.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的人员工资调整及公用经费基数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可用车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加。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我部门(单位)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没有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共涉及资金 128.29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我部门2021年度没有项目支出,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29万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供销社预算绩效自评综述:一年来,我单位部门预决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限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全年资金收支都按财政部门的要求达到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用支出,公用经费比上年支出减少。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