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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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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永昌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才交流政策;贯彻执行劳动就业和职业培训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全县人才流动机构的工作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审批全县性人才交流会,组织举办人才交流和人才招聘活动;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才提供各种服务;建立完善人才信息库和信息网络,发布人才供求信息;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开展人事代理、人才能力测评及开发、人事关系、档案委托管理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员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调整、职称资格考评、出国政审、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业务手续;审查区域新闻媒介刊播的人才招聘广告。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就业再就业工作及劳务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就业再就业援助制度,运用各种就业服务手段,促进就业再就业;负责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困难群体就业安置工作;组织、指导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拓宽就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指导乡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等提供就业服务。
(二)机构设置
1、永昌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属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本单位2021年人员事业编制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26人(其中:事业7人、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人员219人),较上年增加22人;离退休人员0人,较上年减少0人(移交社保)。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487.22万元,支出总计1991.5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56.34万元,减少2.35%,支出增加161.38万元,增加8.1%。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较大,当年公益性岗位、进企业服务、就业见习等就业补助资金相应的减少,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1487.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7.22万元,占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199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57万元,占21.92%; 项目支出1554.95万元,占78.08%;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8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6.34万元,减少2.3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较大,当年公益性岗位、进企业服务、就业见习等就业补助资金相应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2万元,增加1.85%。主要原因是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9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38万元,增加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1.33万元,增加26.67%,主要原因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5万元,占0.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4万元,上年结余较大,当年公益性岗位、进企业服务、就业见习等就业补助资金相应的减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67.54万元,占9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1.3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标准提高,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54万元,占0.23%,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8.87万元,较上年减少349.84万元,主要原因是文明城市奖,科学发展奖等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71万元,较上年增加1.91万元,主要原因是12月拨入档案管理经费,财政拨款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手续费、职工交通补助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1.91万元,增加32.82%,主要原因是12月拨入档案管理经费,财政拨款增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为12.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2.5万元(办公设备),流动资产0.01万元;车辆0万元,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7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墨粉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永昌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财政相关规定,本单位严格按照县财政局批准下达的预算数和2021年度相关工作安排,合理安排相关费用,不断规范经费支出管理。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支出及时、监管严格、使用合理、运行安全。
对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本单位专项资金绩效情况总体较好,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拨付及时、监管严格、使用合理、运行安全,效益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综合评定考评得99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