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2026年8月10日政协永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本人请辞,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政协永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李永成同志辞去政协永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永昌县2026年养殖环境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病死羊无害化处理)项目公示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牧发〔2026〕3号)文件要求,省厅下达我县2026年养殖环境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病死羊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107万元,主要对病死羊无害化处理给予补助。现将项目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施内容。按照处理1只病死羊补助6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共补助17800只病死羊的处置。
(二)实施时间。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实施区域。永昌县所有乡镇,覆盖全县规模化羊场、中小型养殖场(户)和散养户。
(四)实施主体。严格按照“谁处理补给谁,先申报先补助,不申报不补助,资金补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助对象:
1.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自主规范完成病死羊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户);
2.集中处理辖区内病死羊的无害化处理企业。
(五)不予补助情形
1.私自掩埋,未按规范流程处置的;
2.禁养区内违规养殖、环保不达标、无防疫条件的养殖主体;
3.无现场核查记录、无影像资料等资料不全无法溯源的;
4.不属于养殖环节的不予纳入本项目补助。
二、公示时间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反映部门:永昌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举报:0935-7522618
通讯地址:永昌县城关镇环城东路1号
邮政编码:737200
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或来电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
永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9日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永昌县2026年8月新确认和退出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永昌县2026年8月新确认和退出的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935-7522346 0935-7562553。
附件:
永昌县民政局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