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永昌县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市监发〔2026〕13号)文件精神,我局在餐饮环节抽取米面及其制品(自制)、肉制品(自制)、调味料(自制)、坚果及籽类食品(自制)、焙烤食品(自制)、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自制)、淀粉制品(自制)、饮料(自制)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124批次,涉及食品经营主体55家、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14家。出具检验报告124份,其中合格122份、不合格2份,详见附表(2026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