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种业振兴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全国现代种业发展高地,发挥制种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最大效益,根据《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2025年玉米制种大县奖励政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5〕44号)要求,现将永昌县2025年玉米制种大县奖励政策(种子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永昌县2025年玉米制种大县奖励政策(种子加工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
按照“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县内优势玉米制种企业新建(改造提升)种子烘干、加工生产线,建设种子储存库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按照投资额的40%给予奖补。
三、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愿申请、布局合理、择优选择的原则。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银行账户等证照齐全有效。
(二)生产经营能力。生产基地稳定,有良好的持续生产经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能有效推动制种产业发展。
(三)社会信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遴选方式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向永昌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采取材料核查、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党组会讨论认定名单。
(三)对认定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申报时间
8月26日至9月3日,申报单位将资料原件、复印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413室,原件核对后返还,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婷
联系方式:0935-7531022
附件1 永昌县2025年玉米制种大县奖励政策(种子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材料.docx
永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