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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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干字〔2024〕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任字〔2024〕148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党组2024年第33次会议研究,决定:
高天龙同志任永昌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鹏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杨玉林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拘留所政治教导员;
徐志平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杨华山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社区警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闫清池同志任永昌县南坝乡司法所所长;
侯娜同志任永昌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刘文福同志任甘肃永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局长;
王亮同志任甘肃永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主任;
吴富荣同志任甘肃永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向飞同志任永昌县东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吉财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永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永政干字〔2024〕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任字〔2024〕158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党组2024年第33次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李玉梅同志永昌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徐培龙同志永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潘从华同志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河西堡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永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永政干字〔202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任字〔2024]125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党组2024年第28次会议研究,决定:
周晓玲同志任永昌县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杨飞忠同志任永昌县第四中学校长;
张志高同志任永昌县第一小学副校长;
李鼎荣同志任永昌县第二小学副校长;
王永慧同志任永昌县第二幼儿园园长;
王丽梅同志任永昌县第四幼儿园园长;
赵娟同志任永昌县第五幼儿园园长;
李建霞同志任永昌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潘从华同志任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河西堡事务中心主任;
赵德胜同志任永昌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武林同志任永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盛开新同志任永昌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梁文锐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卫生院(永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赵林平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财政所所长;
蔡文山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赵天鹤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永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永政干字〔20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任字〔2024〕91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党组2024年第17次会议研究,决定:
狄振武同志任永昌县西部大开发办公室主任;
曹文菊同志任永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永连同志任永昌县种子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张建刚同志任永昌县肉用种羊繁育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赵树刚同志任永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顾春霞同志任永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小平同志任永昌县文物保护中心(永昌县长城遗址和圣容文化博物馆)主任;
董丽同志任永昌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张永海同志任永昌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赵利学同志任永昌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秦国龙同志任永昌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崔长俐同志任永昌县红山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金兆飞同志任永昌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刘磊同志任永昌县焦家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曹翔庆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栋同志任永昌县六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毛显伟同志任永昌县水源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永 昌 县 人 民 政 府
2024年7月3日
永政干字〔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任字〔2024〕81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党组2024年第17次会议研究,决定:
王义明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富川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交通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永昌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周成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永昌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吕宝山同志任永昌县看守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杰宝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社区警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洪梅同志任永昌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永善同志任永昌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免去其永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曹辉鸿同志任永昌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孙朝飞同志任永昌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永河同志任永昌县南坝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朱王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孙世强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焦家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吴元勋同志任永昌县焦家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水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范子万同志任永昌县水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继峰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新城子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龙山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新城子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职务;
张常佳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免去其永昌县新城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张生超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新城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张鹏德同志任永昌县红山窑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红山窑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兴虎同志任永昌县红山窑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昌县红山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苏永国同志任永昌县红山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绍康同志任永昌县红山窑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免去其永昌县红山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赵晓军同志任永昌县红山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红山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李贤同志任永昌县焦家庄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焦家庄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职务;
柴河山同志任永昌县焦家庄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昌县焦家庄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赵福学同志任永昌县焦家庄镇财政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焦家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刘磊同志任永昌县焦家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合并计算),免去其永昌县焦家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陆鑫同志任永昌县焦家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焦家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李晓霞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城关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职务;
曹翔庆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合并计算),免去其永昌县城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熊海金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昌县城关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苏永天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免去其永昌县城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蔡文山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城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何晓娟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小龙同志任永昌县东寨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东寨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职务;
李向飞同志任永昌县东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合并计算),免去其永昌县东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培毅同志任永昌县东寨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昌县东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魏育富同志任永昌县东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东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王晓东同志任永昌县六坝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六坝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栋同志任永昌县六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合并计算),免去其永昌县六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孙伟善同志任永昌县六坝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免去其永昌县六坝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陈兴海同志任永昌县六坝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六坝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任宗贤同志任永昌县南坝乡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南坝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职务;
张居伟同志任永昌县南坝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免去其永昌县南坝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毛显伟同志任永昌县水源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试用期合并计算),免去其永昌县水源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董建德同志任永昌县水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水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龙同志任永昌县水源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免去其永昌县水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王万山同志任永昌县水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水源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职务;
李全山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朱王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樊龑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朱王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天鹤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免去其永昌县朱王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赵吉财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朱王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李景伟同志任永昌县河西堡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河西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朱永伟同志任永昌县河西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河西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刚同志任永昌县河西堡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免去其永昌县河西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陈泽善同志任永昌县河西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河西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职务。
免去:
孙发铎同志永昌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职务;
李君同志永昌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詹伯荣同志永昌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职务;
俞兆福同志永昌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主任职务。
永 昌 县 人 民 政 府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