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321013910708D/2024-182939 分        类 县级政策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4-06-07
标        题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迎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永政办发〔2024〕50号各相关单位:《永昌县迎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时        效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迎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24〕50号

各相关单位:

《永昌县迎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永昌县迎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和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政府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努力办好每所幼儿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优育的期盼。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完善政府保障措施,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为目标,不断提升幼儿教师素质,规范办园行为,推进学前教育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本年度成功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普及普惠水平。持续提升“三率”,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占比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二)完善政府保障机制。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完善幼儿园专项规划,保障学位供给;落实幼儿园经费相关政策,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

(三)提高保教质量水平。提升办园条件,优化设置,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规定);按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确保师生比不低于1:1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消除幼儿园保教“小学化”现象。

(四)提升社会认可度。重视学前教育,加大对学前教育的宣传引导力度,不断提升学前教育社会认可度,社会满意度评价达到85%以上。

四、主要举措

(一)提高认识,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完善县域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制定年度幼儿园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幼儿园建设合理用地,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二)加强投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分类收费定价机制。建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三)加快建设,大力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根据人口比例和适龄幼儿数,统筹规划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整体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全面改善办园条件,对照幼儿园等级标准,进一步保障园舍改造、设施设备添置等经费,确保幼儿园园舍条件、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要求。

(四)多措并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补充编制,使师生比达到编制标准;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实施全区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计划,不断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报备制度,民办幼儿园园长应具备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任职。

(五)部门联动,落实监督责任。教育、公安、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学校管理、保教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加强党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建立党建指导员委派制度,真正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完善民办幼儿园审批、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实行动态监管。

(六)强化管理,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 鼓励各幼儿园达标升级,建立省示范园、省一类园、乡镇薄弱园之间的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

五、工作步骤及安排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工作按区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准备阶段(2024年4月1日—4月15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迎评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局机关和各类幼儿园对照各自职责和文件要求,建立档案资料,做好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

(二)市级复评阶段(2024年4月15日—5月25日)

召开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协调会,配合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进行复评。

(三)省级评估迎检阶段(2024年4月26日—2024年6月30日)

归纳梳理市级复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改。全面做好迎接省级评估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审核认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成立永昌县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 及时研究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和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专人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推进各项项目建设实施。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责任制,按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严格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把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的范围,严格进行考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不断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依法加强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适时监督、评估、检查、指导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四)营造良好氛围。县委、县政府要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宣传部门要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夯实宣传工作阵地,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知晓率、参与率与支持率,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附件:1.永昌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永昌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3.永昌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迎评工作小组

4.永昌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永昌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红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玉鲲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琴云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刘好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开锦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瑞峰  县委编办副主任

王瑞卿  县发改局副局长

魏玉云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兴会  县教育局副局长

徐培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崇荣  县民政局副局长

高培国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陆长仁  县人社局副局长

封永宏  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许建平  县住建局副局长

顾春霞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孙英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振喜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孙志青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刘  莉  县统计局副局长

朱晓玲  县妇联副主席

秦国志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陈德星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张琴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附件2

永昌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理念,压紧压实责任,统一职责,全面落实好各自承担的创建任务,确保对标达标,同时,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助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领导的相关文件;协助定期召开政府层面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研究1次学前教育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职责,列入年度工作内容,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幼儿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相关文件。

县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县委编办:负责落实幼儿园教师编制。

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工作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牵头负责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资料建档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相应户籍材料,配合做好幼儿户籍来源及去向调查;负责对幼儿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推进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县民政局:会同县教育局落实甘肃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规范执行“先证后照”和年检制度。

县财政局:根据年度财力增长和学前教育发展需求实际,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确保学前教育经费拨付到位;落实好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和教师培训经费保障。

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做好教师招聘、岗位管理和职务评聘等相关工作;认真执行幼儿园教师工资制度和政策,切实落实学前教育教师待遇;负责落实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教师正常晋升职称。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征用、审批等工作;协助做好幼儿园建设项目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列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清单等相应基础材料。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幼儿园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清单。

县文广旅局:负责宣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根据需要制作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专题片。加强幼儿园周边网吧及娱乐场所、文化音像图书市场监管,取缔幼儿园周边非法网吧;指导幼儿园文化建设。

县卫健局:负责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幼儿保健、卫生安全、膳食营养、常见病防治和健康知识宣教和检查等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做好幼儿园及周边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出具近两年来学前教育领域有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负责无证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对其食堂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指导,整治食品安全隐患;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营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手续。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县域内常住人口、适龄幼儿数据,统计年鉴或公报。

县妇联:负责做好妇女儿童规划,协调有关部门,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3

永昌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迎评工作小组

一、综合保障组

组  长:王兴会 

副组长:陈德星

成  员:孙朝海  许延森  和彤  

职  责:负责协调区四大班子领导、相关部门人员参与迎评工作;联系评估专家组,确定检查幼儿园分组和路线;联系参加座谈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准备和提供座谈会人员名册,安排座谈会组织和协助记录人员;落实检查幼儿园时各级陪同人员及随车解说人员;准备并组织开展满意度网上问卷;落实接送评估组专家的车辆、下幼儿园检查的中巴车;统一调度评估组专家及各级陪同人员、媒体人员、随车解说人员用车;联系安排评估组专家等人员食宿;保障落实评估组专家房间内电脑、WiFi覆盖、打印机、U盘等工作条件;联系安排专家组宾馆内召开预备会、小组汇总会的小型会议室并提供永昌县地图、幼儿园布点图、接待手册等会议服务工作;联系落实四个座谈会地点并通知到座谈会联系人;安排媒体记者及信息报道人员并通知到具体随同组;安排专家组工作生活的迎送与指引。

二、档案材料组

组  长:魏玉云

副组长:秦国志

成  员:石作东 乔丽萍 高昌军

职  责:负责起草、审定、印制与配发工作手册、汇报材料、亮点工作材料;拟定幼儿园简介基本框架、催收学校简介电子版材料并进行审核;催交、审核、整理并提交评估组要求补充的材料或幼儿园检查中需要的佐证材料;档案资料的补充、完善、审核、归类及档案目录的印制;做好档案资料的搬运、摆放与档案资料的回收;协调组织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做好质询答疑、档案资料检查中需要的佐证材料的准备、整理、审核及提交等配合工作。

关于《永昌县迎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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