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321013910708D/2025-183469 | 分 类 | 省级政策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5-11-24 | |
| 标 题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丰乐至马营口(含永昌过境)一级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甘政函〔2025〕130号省交通运输厅:你厅《关于设置丰乐至马营口(含永昌过境)一级公路收费站的请示》(甘交发〔2025〕67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在丰乐至马营口(含永昌过境)一级公路设置团庄(K0+335)、骊靬(K50+428)两处主线收费站。 | ||
| 时 效 | |||
甘政函〔2025〕130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设置丰乐至马营口(含永昌过境)一级公路收费站的请示》(甘交发〔2025〕67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丰乐至马营口(含永昌过境)一级公路设置团庄(K0+335)、骊靬(K50+428)两处主线收费站。
二、新设收费站的设计、建设要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关于行驶安全、快速通行等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三、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批准,并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
四、新设收费站启用前,要积极进行宣传,做好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收费站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丰乐至马营口(含永昌过境)一级公路收费站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