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专栏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工作机构
市政府工作机构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关闭
《永昌县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昌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永昌县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工作要求,打破支出固化格局, 以零为起点进行预算编制,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统筹当前和长远,防范风险、加强支出责任管理,集中财力支持重点战略与改革,为永昌县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重点任务。1.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管理。人员工资福利按政策、编制等据实测算;基本公用经费按分类分档、定员定额原则安排,年初足额安排到位后原则上不追加、不结转。

2.深化项目支出预算改革。按“三保→化债→刚性→重点项目→其他”次序安排支出;推进重点事项清单管理、项目入库储备及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预算申报、支出及清理机制。

3.推进财政资源统筹整合。统筹财政资金、各类收入、存量资金、上级资金及资产资源,优化跨部门、跨区域资金配置,避免重复与浪费。

4.深化配套制度体系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评审论证,构建支出标准体系,落实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5.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组织保障。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与协作,财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做好指导、审核、监督;各部门(单位)转变预算理念,加强项目储备、资金统筹与预算执行,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昌县西河灌区水资源优化配置调蓄水池工程占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确保永昌县西河灌区水资源优化配置调蓄水池工程顺利实施,维护被占用国有土地合法权益,依法、合理、妥善解决占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全省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

4.《永昌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纪要(一)》(永政纪字〔2026〕1号)

三、编制过程

《永昌县西河灌区水资源优化配置调蓄水池工程占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由永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起草,充分征求了农垦黑土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和相关单位意见,于2026年1月4日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永昌县西河灌区水资源优化配置调蓄水池工程占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1月19日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永昌县西河灌区水资源优化配置调蓄水池工程占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分八个部分,占用土地范围、占地涉及的权属单位、占用土地现状、补偿方式和标准、占用土地目的及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丈量登记及付款方式和工作要求。

(一)占用土地范围。主要包括:永昌县西河灌区水资源优化配置调蓄水池工程拟占用甘肃农垦黑土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

(二)占地涉及的权属单位。主要包括:甘肃农垦黑土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三)占用土地现状。主要包括:拟占用甘肃农垦黑土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464.019亩,其中:农用地464.019亩(耕地189.867亩、天然牧草地26.6535亩、其他草地240.7905亩、农村道路4.4085亩、沟渠2.2995亩)。

(四)占用土地目的。主要包括:拟占地用于永昌县西河灌区水资源优化配置调蓄水池工程。

(五)补偿方式和标准。主要包括:按照甘政发〔2023〕55号精神,甘肃农垦黑土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红山窑镇)属于Ⅲ类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6256元/公顷(43084元/亩)。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照《永昌县人民政府永昌县西河灌区水资源优化配置调蓄水池工程占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占用农用地(其他草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6256元/公顷(43084元/亩)的0.2倍补偿,补偿标准为129251.2元/公顷(8616.8元/亩);占用农用地(天然牧草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6256元/公顷(43084元/亩)的0.4倍补偿,补偿标准为258502.4元/公顷(17233.6元/亩);占用农用地(水浇地、农村道路、沟渠)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6256元/公顷(43084元/亩)补偿;以货币方式补偿。

(六)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主要包括:永昌县占用土地为甘肃农垦黑土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不涉及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七)丈量登记及付款方式。主要包括:由甘肃农垦黑土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牵头,项目建设涉及相关单位共同丈量;补偿资金由甘肃农垦黑土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协议并将补偿资金拨付甘肃农垦黑土洼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八)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及时足额兑付补偿费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提高群众的认识;严明工作纪律,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承建单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永昌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2日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西河灌区水资源优化配置调蓄水池工程占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永昌县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和修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0月14日印发《永昌县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和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从制定背景、法律及政策依据、起草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永昌县政府对城市道路挖掘施工作业的要求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管理,规范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和修复行为,保障城市道路的安全畅通和市容环境整洁,县住建局根据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永昌县实际,起草了《永昌县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和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县政府同意,由永昌县人民政府印发。

二、法律及政策依据

该《办法》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建城〔2016〕52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关于调整甘肃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甘建城〔2021〕69号)及《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和恢复管理的通知》(金建公发〔2014〕209号)等法规和政策制定。

三、起草必要性

一是通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时间限制,避免因随意挖掘和长时间占用道路导致的交通拥堵。二是《办法》明确了道路修复的标准和质量要求,施工单位在挖掘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工艺进行修复,确保修复后的道路强度、平整度等指标符合要求,有助于减少道路因挖掘修复不当而出现的坑洼、裂缝等问题,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降低道路维护成本。三是《办法》的制定,能够明确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防止出现无序竞争和不正当行为,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利益不受侵害,避免因道路挖掘占用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纠纷,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起草过程

2025年,县住建局正式启动《办法》起草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永昌县市政道路开挖和修复施工作业实际情况,初步拟定了《永昌县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和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5月14日县住建局党组会议就意见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5月29日分别向县发改局、财政局、司法局、公安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发函征求了意见建议,收到反馈意见8条。6月10日在县住建局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6月26日向县司法局提交了合法性审查函,司法局出具了相应的审核意见,认为制定主体适合、依据合法、程序规范。县住建局结合合法性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7月16日分别向永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永昌县华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永昌县聚华燃气公司发函征求了意见建议,收到反馈意见8条。前后共计收到相关单位、企业反馈意见16条,采纳或部分采纳了其中3条意见建议,针对未采纳意见向反馈单位进行了解释说明。9月9日该《办法》通过县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修改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实施。

五、主要内容

《永昌县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和修复管理办法》共有五章19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对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相关责任划分进行了说明;第二章为费用依据和标准,明确了收费依据和执行标准,所收费用专项用于道路修复维护;第三章为审批流程,明确了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道路挖掘施工前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规范了审批单位的工作流程和相应职责;第四章为有关要求,明确了各主体责任义务,对道路开挖条件和施工作业的质量、规范性、安全性作出规定,并对收费减免和费用管理作了说明,为该《办法》有效实施提供有力约束;第五章内容对该《办法》的实施进行了说明。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和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昌县2025—2026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永昌县2025—2026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力做好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推动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甘肃省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和《金昌市2025-2026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任务要求和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第一阶段: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2025年10至12月细颗粒物(PM2.5)月度控制指标和2025年大气环境指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第二阶段:2026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巩固改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主要考核指标较2025年同期改善,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攻坚任务。通过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升级改造、深入实施燃煤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排放监管、强化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强化预警应对和监管督查等细化措施,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推动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保障措施。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影响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高位推动空气质量有效改善,齐心协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这场硬仗。并将大气污染防治部署落实情况纳入县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定期调度和督导机制,强化落实具体工作任务过程监督执纪,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推诿、责任走空、整治超时,甚至弄虚作假、敷衍整治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2025—2026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 

永昌县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攻坚提升行动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省物业服务领域整治工作临洮现场会精神,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在深入剖析《金昌市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攻坚提升创优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要求,充分考虑我县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相关乡镇、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我局牵头起草了《永昌县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攻坚提升行动方案(讨论稿)》。

二、主要内容

《永昌县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攻坚提升行动方案(讨论稿)》遵循市级方案总体内容,共分四个部分,分别为整治目标、提升行动、责任落实、保障措施。

(一)整治目标。围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坚持结果导向,针对物业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立足本县实际,认真排查整治,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着力解决物业服务中的突出矛盾,全面实现“两升一降”目标(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升物业服务履约率,降低物业投诉率)。通过深入开展整治工作,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确保物业服务领域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最终实现物业服务水平和履约率的提升,以及投诉率的降低,以显著的工作成效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二)提升行动。重点围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提出了八大提升目标。一是实施配套提升行动。聚焦改善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与宜居环境,通过实地查看小区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完善维护记录;以“美好家园”小区创建为抓手,推动住宅小区优化环境配套、改善居住条件,打造环境整洁、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居住空间。二是实施评价提升行动。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与示范创建体系,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选树“美好家园”小区、开展“住宅小区星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深入推进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星级)评定工作,激发企业提升服务质量的内生动力,年内力争创建“美好家园”小区5个以上、“陇原红色物业”示范点5家以上。三是实施治理提升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构建全流程治理体系,组织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1个月集中自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确保即知即改问题快速整改到位;县住建局汇总各类渠道问题,建立清单并分派至各乡镇、相关部门,精准选取3-5个不同类型(老旧、新建、安置小区等)问题突出小区,通过查资料、实地查看、开座谈会剖析根源,督促物业企业“一小区一方案”整改,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零。四是实施协同提升行动。健全多部门多主体协同联动机制,县住建局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公开发布整治公告,主动对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收集线索;社区针对物业难以自纠、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复杂问题实行多部门联合办理,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和司法局,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合力。五是实施收费提升行动。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与服务匹配机制,依托智慧物业服务平台,推进网上缴费服务,实现收费流程透明化、缴费方式便捷化;结合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的对应关系,确保收费项目清晰、标准合理、服务与收费相匹配,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提升收费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六是实施党建提升行动。聚焦强化物业服务领域党建引领作用,深入推进“陇原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全力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实现全覆盖;积极促进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组织业委会或物管会规范化建设,同步实现业委会或物管会党的组织全覆盖,以红色党建为引领,为物业服务治理工作定向领航、筑牢根基。七是实施覆盖提升行动。着力实现整治工作与组织建设全覆盖,将上级交办转办、部门执法发现、社区检查发现、业主监督反馈、企业自查梳理的各类问题,全面纳入整改范围,确保每个住宅小区均纳入整治范畴;同步推动业主自治组织(业委会或物管会)在住宅小区的广泛建设,实现物业服务整治与自治组织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八是实施管理提升行动。创新优化物业服务管理方式与手段,按照《金昌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规范合同,明确服务内容与标准;大力推进智慧小区建设,引导物业企业搭建智慧物业服务平台,为业主提供网上报修、投诉、缴费、投票、参与小区重大事项决策等服务,提升物业服务管理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三)责任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机制。调处物业管理纠纷,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统筹推进辖区内问题整治工作。住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监督管理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对物业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进行查处,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履约率。部门协同责任: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发改部门完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政策、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物业服务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秩序、消防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等。企业落实责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遵守甘肃省和金昌市规定的标准、规范。及时向业主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定期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监督。社区共治责任: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协商共治机制,通过“四位一体”协商共治理念解决居民问题。督促物业企业整改问题,引导业主依法依规参与物业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四)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判,配强工作力量、提升监管效能,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总结典型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四方面保障措施,确保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有序推进。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永昌县“推进整村授信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永昌县“推进整村授信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 制定背景

紧紧围绕《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总体要求,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聚焦乡村振兴融资服务需求,通过政银合作,以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引领,有效破解乡村振兴资金瓶颈制约,持续推进金融助农、支持实体、乡村振兴等工作质效。并依托“整村授信”激励引导广大农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推动形成现代化基层治理新格局,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按照“无缝对接、一户不落”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村授信”活动,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打造成“家庭的备用金、农户的周转金、百姓的致富金”,有效满足农户资金需求,全面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群众满意度,有效促进乡村治理创新优化。计划全县在2026年末实现9镇1乡112个行政村常住户评级授信全覆盖,新增授信20亿元以上。

工作原则:一是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严格标准程序,细化任务分工、扎实稳步推进,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确保“整村授信”各项任务要求贯彻到底、执行到位,为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奠定坚实金融基础。二是人民至上,守住底线。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人民情怀,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责任,做好整村授信工作。建立健全整村授信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贷款风险监测预警,防范信贷风险,严禁虚增授信,确保信贷资金安全。三是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强化宣传引导,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以点带面、示范推动“整村授信”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工作步骤:一是安排部署和政策培训阶段(2025年10月底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县“推进整村授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职责分工。强化政策业务培训,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合规操作意识。各镇要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整村授信”工作的政策措施、目的意义、操作流程和典型案例。各乡镇金融助理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各行政村面对面、点对点宣传政策、答疑解惑,持续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和工作参与度。二是入户评级授信和自助用信阶段(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镇村要积极配合永昌农商银行做好户籍人口清册提供、信息采集、宣传发动等工作。永昌农商银行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家中采集农户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和资产负债等情况,建立健全农户信用档案。金融助理(客户经理)要深入镇村一线实地走访,根据农户信用档案,利用线上自动化系统,专人上门为农户进行信用评级和授信,确定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为农户提供便捷信贷服务。同时,要充分利用2026年一季度业务旺季时机,开展支持春耕备耕专项行动等专项活动,大力开展用信营销。三是调度推动和定期考评阶段(2026年1月至12月)。由永昌农商银行联合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每月通报全县整村授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永昌农商银行要加强业务管理和内部督导,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整村授信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考评与表彰激励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整村授信工作推进会,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乡镇进行表彰,并由永昌农商银行给予专项激励。除整村授信外,对协助社保卡激活、政策性贷款发放、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由永昌农商银行另行激励,确保实现政银紧密协作,同向发力。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整村授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推进整村授信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市信息公开平台
部门信息公开平台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