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5月11日印发《永昌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以下从制定背景、法律及政策依据、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健全“建管并重、用养结合”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结合永昌县实际,制定了《永昌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细则》(审议稿),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

二、法律及政策依据

该《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试行)》(农建发〔2025〕4号)、《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甘农发规〔2024〕4号)、《金昌市高标准农田暨高效节水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金政办发〔2024〕1号)、《金昌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金政办发〔2025〕35号)等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

三、起草过程

《永昌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细则》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起草,起草完成后,充分征求了各乡镇、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充分采纳各乡镇和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同时还征求了县委分管领导和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内部合法性审核,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根据征求的意见和审查结果,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永昌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细则》(审议稿),最终报请县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6章26条,从管护主体及职责、管护内容与标准、管护资金来源及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护人员等部门和人员具体职责及义务。明确了管护内容与标准,从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工程以及其他方面分别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提出了管护的内容和标准。明确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来源及使用。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管护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维护、设备更新、工程设施管护等直接相关的物资材料、简易管护工具费用及委托服务费、管护保险费、劳务报酬等支出。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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