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4年12月,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永昌县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7403万元;2025年2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甘肃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中明确要求——“实际补贴面积必须以确权面积为主,未完成确权的以二轮承包地面积为主”。按照以上政策规定,结合永昌县实际,制定了《永昌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二、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农民自觉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增强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支持群众购买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三、发放对象和补贴范围

原则上为具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实际补贴面积以确权面积为主,未完成确权的以二轮承包面积为主。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在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明确的仍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园地林地、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四、补贴资金来源和标准

根据甘农财发〔2024〕77号文件精神,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永昌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7403万元。经各乡镇核实上报补贴面积,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复核,全县10个乡镇确权面积合计1035541.89亩,未完成确权的面积7086.14亩(朱王堡镇6958.99亩,东寨镇96.98亩,城关镇30.17亩),征占用地面积2824.346亩,测算应补贴面积合计1039803.684亩(具体计算公式为:补贴面积=确权面积+未完成确权面积-征占用地)。测算亩均补贴标准71.1961316729元,县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各乡镇补贴资金总额详细见附件1)。

五、补贴资金发放管理

补贴资金发放按照“乡镇、村公示、申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县级财政部门集中支付的流程发放”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补贴资金申报、公示、审核、发放、监管等工作。资金到位后,确保在5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户账户。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定期检查指导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对乡镇年度补贴管理发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督查,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以及其他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是各乡镇要在3月底之前完成农户补贴信息采集、补贴资金测算、信息公示及发放资料上报工作,4月中旬完成补贴信息录入系统,确保在5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农户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补贴资金兑付后,各乡镇要及时完成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录入、审核工作。

三是各乡镇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将书面总结于9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分别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形成全县工作总结后分别报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

相关链接: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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