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解读

为进一步夯实全市火灾防控基础,打通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金昌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当前,全市18个乡镇(街道)无专门消防力量,“九小场所”、村民自建房等末端区域火灾逐年上升;双湾镇、朱王堡镇两支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偏低,永昌县乡镇消防站布局不均衡。出台《实施意见》,既是贯彻国家《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基层消防体系建设的现实需要。

二、重点内容

一是建强实体队伍,确保“有人干事”。18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建设应消综合服务站,人员由消防救援部门与县、区政府统一招录,结合安置退役军人等方式,每站配备消防文员2人。永昌县拟新建2支乡镇专职队,承担应急救援任务。人员及工作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待遇按《金昌市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确保“高效干事”。人员实行乡镇(街道)与消防救援部门双重管理,消防文员由消防救援部门统一培训、统一管理;专职消防队由消防救援部门统一指挥调度和考核,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建立“每月核实、半年考核”机制,结果与评优评先、留用辞退挂钩。

三是创新治理模式,确保“长效管事”。明确县、区政府领导责任及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隐患发现、移交、查处、反馈全链条闭环。通过逐步招录消防文员和应急人员、依托现有消防站协同配合,深化应急管理与消防救援融合,提升基层末端防控能力。

相关链接: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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