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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财政局关于分配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永昌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告

永昌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共计安排项目15个,涉及资金48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05万元,省级资金3652万元。现公告如下,公告期7天(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35-7522618(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永昌县城关镇环城东路1号

附件:永昌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

永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3日


永昌县农业农村局 永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昌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八批)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56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印发《永昌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请贯彻执行。

永昌县农业农村局  永昌县财政局

2025年9月30日

永昌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县先后遭受风暴和洪涝等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较大损失。为了支持受灾乡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经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积极申报争取,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八批)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56号)文件精神,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67万元。为做好农业生产恢复和救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范围和资金分配

依据今年6月以来红山窑镇、新城子镇、焦家庄镇、城关镇、河西堡镇和东寨镇等6乡镇上报的农业受灾情况和农林牧渔损失情况,结合乡镇农牧业生产实际,分配救灾资金(各乡镇资金分配数额见附表)。
    二、资金使用方向
    支持红山窑镇、新城子镇、焦家庄镇、城关镇、河西堡镇和东寨镇等6乡镇,用于受灾严重的农户和经营主体补助和购买受损农作物所需种子、农膜、化肥等农资,设施大棚、畜禽圈舍等农业设施修复,切实把灾害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秋粮稳产丰收,不发生因灾返贫致贫。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救灾资金使用要求,依据分配的资金指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对象和资金使用计划,于10月10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后请拨资金。凡不按时上报实施方案的乡镇,将补贴资金调整到其他受灾乡镇使用。

(二)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农〔2023〕72号)要求,尽快完成招标采购,用好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加快资金执行进度,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做好绩效管理。各乡镇要尽快开展各项工作,对照绩效目标切实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加强资金执行和绩效目标监控。根据资金支出进度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资金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于2025年11月10日前上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永昌县)2025年农业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2.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表.xlsx


永昌县财政局关于分配2025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关于永昌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拟拨付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综〔2025〕10号)文件精神,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6.77万元拟拨付给符合条件的17户抗震改造户。

现将抗震改造补助对象、拟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如对公示的补助对象、补助资金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5日

通讯地址: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7522538

附件:永昌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计划补助花名表.xlsx

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6日

永昌县2025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告

根据中共永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永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共计安排项目18个,涉及资金665万元。

现将永昌县2025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告如下告期10天(2025922-2025101),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35-7522618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永昌县城关镇环城东路1号

附件:永昌县2025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表(抓点示范).xls

            

永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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