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现编制《永昌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积极推动信息主动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3条,其中:走进永昌16条,部门动态24条,政府信息公开93条(履职依据13条、权责清单0条、政策文件6条、公式公告17条、预算决算19条、重大民生信息36条),政务服务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合法、便民的原则,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提供的积极提供,不能提供的依法做好答复说明。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数据精准、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相关工作规范,进一步压实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公开方式、严格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如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局将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提升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实效性;切实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全面公开我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卫生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带动信息公开工作全方位提升;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热点和焦点问题,利用网络、简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突出政务公开要点的落实;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统筹推进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等工作,提高全社会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提升相关工作人员意识和水平,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更准确、更及时、更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