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17:23:5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昌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公安重点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公安工作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永昌县公安局通过门户网站、永昌微信公众号、永昌公安微博号、今日头条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75条,主要涉及公安要闻、永昌警讯、疫情防控、通知公告、我为群众办实事、电诈预警等。其中永昌公安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2条,“永昌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84条,关注人数8420人,“永昌公安”微博发布信息6452条,关注人数9.6万,“永昌公安”今日头条发布信息982条,关注人数8398。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永昌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相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长期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县公安局日常工作动态、疫情防控、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在政务服务网及时处理咨询信息2件、投诉信息8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2

行政强制

2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14.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1

0

7

10

0

2

2

14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县公安局虽然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提升:

(一)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大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办理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工作高质高效。严格遵守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作。

(三)加强日常管理,公开及时高效。认真做好永昌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信息公开维护与管理,做好常态化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公安业务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

(四)强化舆论宣传,扩大公开范围。通过永昌公安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公安自媒体平台和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深度与广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也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

 

 

   永昌县公安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