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来源:永昌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11-12 10:39 【字体:

永昌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永昌县统计局

永昌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

 

根据永昌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永昌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445,从业人员211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9.6%和增长43.5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4.38%,零售业占45.62%。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3.44%,零售业占36.56%(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2)。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45

2117

批发业

242

1343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5

25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7

34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7

2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

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

3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33

55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3

99

贸易经纪与代理

其他批发业

11

25

零售业

203

774

综合零售

30

25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8

4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5

3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1

2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4

43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7

16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7

7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7

8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4

46


表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45

2117

内资企业

445

2117

 国有企业

1

7

 集体企业

9

102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80

915

 股份有限公司

6

85

 私营企业

220

882

 其他企业

29

12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6029.2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39%。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6078.5万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950.7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25%和27.8%。负债合计109973.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3848.5万元(详见表4-3)。

(二)主要经济指标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元)

元)

合 计

226029.2

109973.8

163848.5

批发业

186078.5

87657.3

121986.7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0646.6

12093.2

8079.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8090.9

12507.7

43125.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93.2

419.2

735.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10

16

19.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216.2

725.1

583.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87725.9

55193.1

66722.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4316.5

4830

2133

 贸易经纪与代理

 其他批发业

3479.2

1872.9

587.9

零售业

39950.7

22316.5

41861.8

 综合零售

5829.3

3982.2

16432.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794.5

998.4

890.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660.3

185.6

838.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600.3

117

834.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59.9

88.2

359.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2282.7

4550.8

8333.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783.8

1933

223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449.4

727.6

1530.5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2090.9

7980

10402.9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68个,从业人员851人(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8

851

 道路运输业

44

696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1

150

 邮政业

2

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6409.5元,比2013年末增长28.94%。负债合计63897.1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333.86万元(详见表4-5)。

表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元)

元)

合 计

86409.5

63897.1

27333.86

 道路运输业

24026.99

18035.66

24302.84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

0

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62342.45

45861.44

2997.27

 邮政业

40

0

33.7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8,从业人员64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0%和增长96.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9.6%,餐饮业占60.4%。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0.14%,餐饮业占69.86%(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8

647

住宿业

19

195

  旅游饭店

4

32

  一般旅馆

12

144

其他住宿业

3

19

餐饮业

29

452

  正餐服务

25

397

  快餐服务

3

20

  饮料及冷饮服务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

35

  其他餐饮业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7)。

表4-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8

647

内资企业

48

647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7

188

 私营企业

31

459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579.3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411%。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334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315%,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245.3万元,是2013年的8.2倍。负债合计9546.4万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6828.3万元(详见表4-8)。

 

表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元)

元)

合 计

22579.3

9546.4

6828.3

住宿业

13334

7476

1525.5

  旅游饭店

1219.1

553.1

342.8

  一般旅馆

11043.8

6116.8

1051.3

  其他住宿业

1071.1

806.1

131.4

餐饮业

9245.3

2070.4

5302.8

  正餐服务

8414.4

1947.8

4895.6

  快餐服务

679

122.6

238.7

  饮料及冷饮服务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51.9

168.5

    其他餐饮业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个,比2013年末增长25%从业人员25人(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

2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

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5

1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0)。

表4-1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

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

(人)


合 计

10

25


内资企业

10

25


  有限责任公司

2

2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8

2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2.5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9.37万元(详见表4-11)。

表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元)

元)

合 计

532.57

0

209.3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0.87

0

14.2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521.7

0

195.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

0

0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5,比2013年末增长139%。其中,物业管理企业20,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3%和300%。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585人,比2013年末增长72.6%。其中,物业管理企业263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5.34%和增长50%(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5

585

 房地产开发经营

22

206

 物业管理

20

263

 房地产中介服务

4

6

房地产租赁经营

8

105

 其他房地产业

1

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48734.57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86.5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3387.44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65.3%。负债合计106837.49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434.89万元(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元)

元)

合 计

148734.57

106837.49

35434.89

房地产开发经营

113387.44

80179.86

32596.71

 物业管理

8674.12

2493.86

1408.6

 房地产中介服务

1031.85

0

138.22

 房地产租赁经营

1708.91

1231.52

220.88

 其他房地产业

23932.25

22932.25

1070.47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9个,从业人员45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86.6%和增长274.6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0.18%,商务服务业占79.8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9.87%,商务服务业占80.13%(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9

458

 租赁业

22

91

 商务服务业

87

36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5)。

表4-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

(人)

合 计

109

458

内资企业

109

458

  国有企业

2

25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26

116

  股份有限公司

1

2

  私营企业

74

285

  其他企业

6

3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1885.17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327.4%。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83.23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8301.94万元。负债合计124389.0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252.01万元(详见表4-16)。

表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元)

元)

合 计

141885.17

124389.07

6252.01

 租赁业

3583.23

1209.19

1292.97

 商务服务业

138301.94

123179.89

4959.04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3.由于铁路和金融部门数据无法细分至市州,因此铁路运输业和金融业企业数据不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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