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任字〔2020〕55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党组2020年第16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亮同志为永昌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人选(聘期内享受副科级待遇);
安晓同志为永昌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人选(聘期内享受副科级待遇);
孙其同同志为永昌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聘任人选(聘期内享受副科级待遇);
陈国民同志为永昌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聘任人选(聘期内享受副科级待遇),不再担任永昌县给排水公司经理职务;
赵永祥同志为永昌县骊靬旅游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聘任人选(聘期内享受正科级待遇),免去其永昌县人民政府接待处副主任职务;
狄泽洲同志为永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董事长聘任人选(聘期内享受副科级待遇),不再担任永昌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职务;
葸奎川同志为永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经理聘任人选(聘期内享受副科级待遇);
蒋虎年同志为金昌市水电工程局副局长聘任人选(聘期内享受副科级待遇)。
以上企业职务的任免,请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永 昌 县 人 民 政 府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