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世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任字〔2020〕54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党组2020年第16次会议研究,决定:
张世鹏同志任永昌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永昌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志勇同志任永昌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永昌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寿鹏同志任永昌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莉同志任永昌县统计局副局长;
蔡智同志任永昌县“神秘骊靬”景区管理处(县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尔玉同志任永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赵永泰同志任永昌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免去其永昌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吴殿明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南坝派出所所长、乡长助理职务;
杨继伟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南坝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学全同志任永昌县公安局朱王堡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永昌县公安局永昌交通警察大队朱王堡中队中队长职务;
冉玉成同志任永昌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县福利院)主任(试用期一年);
狄振武同志任永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张丽霞同志任永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柴作栋同志任永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永和同志任永昌县公路站站长,免去其永昌县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张得儒同志任永昌县东大河渠首二坝渠水利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金川水利管理处处长职务;
薛永德同志任永昌县金川水利管理处处长,免去其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永昌县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职务;
马晨曦同志任永昌县四坝水利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何永祥同志任永昌县皇城水库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文俊同志任永昌县节水项目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节水办公室副主任(永昌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王彦军同志任永昌县水利科技信息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水利勘测设计处副处长职务;
张常佳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鹏德同志任永昌县红山窑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贤同志任永昌县焦家庄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志堂同志任永昌县焦家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永天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徐瑞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世杰同志任永昌县河西堡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国明同志任永昌县河西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兆鑫同志永昌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斗同志永昌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刘卫元同志永昌县第五中学办公室主任职务;
陆志俭同志永昌县福利院院长(永昌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宗义同志永昌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站长职务;
李善麟同志永昌县公路管理站站长职务;
毛仲科同志永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何永斌同志永昌县东大河渠首二坝渠水利管理所所长职务;
杨兆寿同志永昌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总站站长职务;
杨仁国同志永昌县水利勘测设计处处长(永昌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站长)职务;
韩建军同志永昌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永 昌 县 人 民 政 府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