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韩晓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在永各单位:
接中共永昌县委任字〔2020〕44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党组2020年第10次会议研究,决定:
韩晓虎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新城子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生超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新城子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吉庆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保留试用期),免去其永昌县新城子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永斐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保留试用期),免去其永昌县新城子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林子玉同志任永昌县新城子镇财政所所长(保留试用期),免去其永昌县新城子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董誉德同志任永昌县红山窑镇财政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红山窑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徐培武同志任永昌县红山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免去其永昌县红山窑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杜永学同志任永昌县红山窑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红山窑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兴虎同志任永昌县红山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保留试用期),免去其永昌县红山窑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祁世兴同志任永昌县焦家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焦家庄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柴河山同志任永昌县焦家庄镇财政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焦家庄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杜耀雯同志任永昌县焦家庄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焦家庄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陆世平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财政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城关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朱安民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城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职务;
熊海金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城关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征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保留试用期),免去其永昌县城关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晓霞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保留试用期),免去其永昌县城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东山同志任永昌县东寨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东寨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永红同志任永昌县东寨镇财政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东寨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培毅同志任永昌县东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免去其永昌县东寨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子安同志任永昌县东寨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保留试用期),免去其永昌县东寨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发伟同志任永昌县东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保留试用期),免去其永昌县东寨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孙至伟同志任永昌县六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六坝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建涛同志任永昌县六坝镇财政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六坝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秦鹏昌同志任永昌县六坝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六坝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克世同志任永昌县六坝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六坝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兴军同志任永昌县南坝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保留试用期),免去其永昌县南坝乡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红磊同志任永昌县南坝乡财政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南坝乡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永昌同志任永昌县南坝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南坝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永龙同志任永昌县南坝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南坝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宗贤同志任永昌县南坝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南坝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居伟同志任永昌县南坝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保留试用期),免去其永昌县南坝乡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职务;
张得堂同志任永昌县水源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水源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职务;
杜治同志任永昌县水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水源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柯好明同志任永昌县水源镇财政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水源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永栋同志任永昌县水源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水源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龙同志任永昌县水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保留试用期),免去其永昌县水源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职务;
苏慧峰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朱王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秦明昌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朱王堡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有龙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财政所所长,免去其永昌县朱王堡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樊龑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昌县朱王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全山同志任永昌县朱王堡镇政务( 便民 )服务中心主任(保留试用期),免去其永昌县朱王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
张文江同志永昌县红山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生亮同志永昌县焦家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显宏同志永昌县城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得喜同志永昌县城关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海龙同志永昌县东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厍飞川同志永昌县东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闫庆俊同志永昌县六坝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培永同志永昌县六坝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梁兴贵同志永昌县南坝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发仁同志永昌县水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郭发鹏同志永昌县朱王堡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永 昌 县 人 民 政 府
2020年4月22日